《潜夫论笺校正》·遏利〔一〕第三
世人之论也,靡不贵廉让而贱财利焉,及其行也,多释廉甘利。之于人〔二〕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之得彼,亦将为利人也〔三〕。知脂蜡之可明镫也〔四〕,而不知其甚多则冥之。知利之可娱己也,不知其称而必有也〔五〕。前人以病,后人以竞〔六〕,庶民之愚而衰闇之至也〔七〕。予故叹曰:何不察也?愿鉴于道,勿鉴于水〔八〕。象以齿焚身,蚌以珠剖体〔九〕;匹夫无辜,怀璧其罪〔一0〕。呜呼问哉〔一一〕!无德而富贵者,固可豫吊也〔一二〕。
〔一〕○铎按:广雅释诂:“遏,止也。”此篇论世人当明义利之辨,幷历举前代好利而亡,好义而彰者以证之,故以“遏利”名篇。 〔二〕文有脱误。王先生云:‘疑是“多释廉而甘利”。释、舍通。“之于”字衍,“人”字属下句。’
〔三〕“利人”疑倒。宣十四年左传:‘晏桓子曰:“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
〔四〕说文云:“镫,锭也。”徐铉曰:“锭中置烛,故谓之镫。”镫、灯正俗字。 〔五〕文有脱误。疑当作“不知其积而必有祸也”。襄廿八年左传:‘晏子曰:“利过则为败。”’昭十年传:‘晏子谓桓子曰:“蕴利生孽。”’皆此意也。
〔六〕僖七年左传云:‘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此用其文。楚辞离骚云:“众皆竞进而贪婪兮。”○铎按:说文:“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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