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边议〔一〕第二十三

明于祸福之实者,不可以虚论惑也;察于治乱之情者,不可以华饰移也〔二〕。是故不疑之事,圣人不谋〔三〕;浮游之说,圣人不听〔四〕。何者?计不背见实而更争言也〔五〕。是以明君先尽人情,不独委夫良将,修己之备,无恃于人〔六〕,故能攻必胜敌,而守必自全也。  〔一〕○铎按:上篇驳公卿大夫之非议,此则进而责主上之惑邪说矣,故别为篇。

  〔二〕韩非子奸劫弒臣篇云:“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三〕韩非子内储说上:‘惠子曰:“凡谋者,疑也。疑也者,诚疑以为可者半,以为不可者半。”’  〔四〕礼记缁衣云:“大人不倡游言”,郑注:‘“游’犹“浮”也,不可用之言也。’汉书韩安国传云:“訹邪臣浮说。”史记苏秦传云:“明主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

  〔五〕诗小旻云:“维迩言是争。”汉书灌夫传:‘韩安国云:“譬如贾竖女子争言,何其无大体也!”’

  〔六〕孙子九变篇云:“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羌始反时,计谋未善,党与未成,人众未合,兵器未备,或持竹木枝,或空手相附〔一〕,草食散乱〔二〕,未有都督〔三〕,甚易破也。然太守令长,皆奴怯畏●不敢击〔四〕。故令虏遂乘胜上强,〔五〕破州灭郡,日长炎炎〔六〕,残破三辅,覃及鬼方〔七〕。若此已积十岁矣。百姓被害,迄今不止。而痴儿騃子〔八〕,尚云不当救助,且待天时。用意若此,岂人也哉!

  〔一〕王先生云:‘“附”疑“搏”。’○铎按:“附”疑当作“拊”。

  〔二〕“草食”疑当为“草舍”。后汉书冯异传云:“王郎起,光武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俞樾云:‘汪说非也。“草食”当为“草创”。“创”字缺其半,因误为“食”耳。实边篇云:“前羌始叛,草创新起。”是其明证。’○铎按:俞说至确。古书仓、食二字多相乱。墨子七患篇:“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今本“仓”讹作“食”,商君书去强篇:“竟内食口之数。”今本“食”讹作“仓”,皆其例。又“草创”已见劝将篇,义详彼注。

  〔三〕汉书叙传叙西域传云:“昭、宣承业,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都督”即谓都护总督也。魏志夏侯惇传云:“使惇都督二十六军,留居巢。”其后遂以名官。

  〔四〕奴,读为“驽”。汉书苏建后武传:‘李陵曰:“陵虽驽怯。”’亦见霍光诸葛丰传。武帝纪:“天汉三年,匈奴入雁门,太守坐畏

弃市。”闽粤王传云:“东粤王余善发兵距汉,汉使大司农张成、故山州侯齿将屯,不敢击,却就便处,皆坐畏懦诛。”畏●、畏

、畏懦义并同。“击”上当有“讨”字,见下篇。后汉书西羌传云:“时羌归附既久,无复器甲,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负板案以为楯,或执铜镜以象兵。郡县畏懦不能制。”本此及实边篇。

  〔五〕史记高祖纪云:“秦兵强,常乘胜逐北。”“上”疑“自”之误。黥布传云:“楚王恃战胜自强。”○铎按:“上”谓虏势腾上,字盖不误。

  〔六〕吴语:‘申胥曰:“日长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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