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潜叹〔一〕第十
凡有国之君〔二〕,未尝不欲治也,而治不世见者,所任不贤故也〔三〕。世未尝无贤也,而贤不得用者,群臣妒也〔四〕。主有索贤之心,而无得贤之术,臣有进贤之名,而无进贤之实,此以人君孤危于上〔五〕,而道独抑于下也〔六〕。
〔一〕○铎按:此篇伤惑君之信谗断正,痛骄臣之进党噬贤,与明闇、思贤二篇大旨弥近。至谓“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则与韩非论“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两存”者意同。彼以孤愤为书,此以潜叹标旨,虽时移世易,要有相承者焉。
〔二〕“君”下旧有“者”字,据治要删。
〔三〕汉书京房传云:“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铎按:治要作“所任不固也”,“固”与“故”同,脱“贤”字。
〔四〕楚策:‘苏子曰:“人臣莫难于无妒而进贤为主。”’
〔五〕秦策:‘范睢曰:“小者身以孤危。”’○铎按:“此以”即“是以”。治要作“此所以”,盖据误本。
〔六〕“道”下脱一字。“独”旧作“犹”,据治要改。
夫国君之所以致治者公也,公法行则轨乱绝〔一〕。佞臣之所以便身者私也,私术用则公法夺〔二〕。列士之〔三〕所以建节者义也,正节立则丑类代〔四〕。此奸臣乱吏无法之徒〔五〕,所为〔六〕日夜杜塞贤君义士之闲〔七〕,咸〔八〕使不相得者也〔九〕。 〔一〕“轨”治要作“宄”,按本书皆作“宄”。
〔二〕管子任法篇云:“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私者,下之所以侵法乱主也。”韩非子诡使篇:“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三〕“之”字旧脱,据治要补。
〔四〕孙侍御云:‘“代”疑“殆”。’王侍郎云:‘“代”当作“伐”,与绝、夺为韵。’继培按:说苑政理篇:‘孔子曰:“夫以不肖代贤,是为夺也。以贤代不肖,是为伐也。”’○铎按:孙说非。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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