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卷二十·太府寺

太府寺

  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主簿二人录事二人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

  两京诸市署

  令各一人丞二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二人掌固一人

  平准署

  令二人丞四人录事一人府六人史十三人监事六人典事二人价人十人掌固二人

  左藏署

  令三人丞五人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事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令二人丞三人府五人史十三人监事四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令一人丞二人府四人史八人监事五人  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太府寺:卿一人,从三品;(《周礼》天官有太府下大夫、上士、下士,“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贿之入,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执事者,受财用焉”。则今太府之任也。秦、汉已下不置其官,其职并於司农、少府。梁天监七年始置太府卿,班第十三,掌金帛、府帑,统左。右藏令、上库丞、太市。南市。北市令,关津亦皆属焉。陈因之,品第三。后魏太和中,始改少府为太府卿,品第三。北齐因之。后周有太府中大夫,又有计部中大夫。隋太府寺卿一人,正三品,统左藏、左。内。右三尚方、司染、右藏、黄藏、掌冶、甄官等署,各置令、丞。至炀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监,管三尚方及司染、掌冶等署,而太府寺管左。右藏及两市、平准等署焉。大业四年降为从三品,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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