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书事》·卷二
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夏四月,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晋朔方王。
仁福闻庄宗灭梁,自以向拒晋师,中怀恐惧,首遣宥州刺史李仁裕奉表入贺。庄宗诏晋仁福爵。仁裕,仁福从兄也。
按:前书仁福不具官,兹特具官者,殆以后唐继统嘉其反正乎?非也。盖朱梁为唐室贼臣,从之者皆贼尔。书法自不容稍假。若后唐与晋、汉、周,史臣称为乱世,例可从宽。昔朱子作《纲目》,于周室未亡,天子在上,则以王法正诸侯之称。
迨周室既亡,上无天子,则诸侯悉任其所称。刘氏谓此《纲目》随时变通,不得己之意也。故自同光讫显德,李氏非大悖逆,不去官。
后唐明宗天成元年,绥、银军乱,剽州城。
夏俗喜复仇,然有凶丧者不伐,己负甲叶为记。仇解,用鸡、猪、犬血和酒,贮髑髅中饮之。祝曰:“若复报仇,谷麦不收,男女秃癞,六畜死,蛇入帐。”其力微不能复者,则集邻族妇女,烹牛羊,具酒食,介而趋仇家,纵火焚其庐舍。俗谓敌女兵不祥,辄避去,诉于官。故事:州刺史之下有和断官,择气直舌辨者为之,以理其曲直。杀人者,纳命价钱百二十千。
绥、银为夏州巡属,两州兵以细故相仇杀,主者究诘之,遂哄而起,纵掠二州城市。银州防御使李仁颜与绥州刺史李彝敏讨定之。仁颜,仁福族弟。彝敏,仁福族子也。
天成二年秋九月,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赐功臣号。
与凤翔节度李从 严、朔方节度韩洙并加食邑。
附:薛氏《旧史·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