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说卦卷九

说卦卷九 说卦第九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1),参天两地而倚数(2),观变於阴阳而立卦(3),发挥於刚柔而生爻(4),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穷理尽性,以至於命(5)。

(1)幽,深也。赞,明也。蓍受命如向,不知所以然而然也。 (2)参,奇也。两,耦也。七、九阳数,六、八阴数。 (3)卦,象也。蓍,数也。卦则雷风相薄,山泽通气,拟象阴阳变化之体;蓍则错综天地参两之数,蓍极数以定象,卦备象以尽数,故蓍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卦曰“观变於阴阳”也。 (4)刚柔发散,变动相和。 (5)命者,生之极,穷理则尽其极也。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1);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2)。

(1)在天成象,在地成形。阴阳者,言其气;刚柔者,言其形,变化始於气象而后成形。万物资始乎天,成形乎地,故天曰阴阳,地曰柔刚也。或有在形而言阴阳者,本其始也;在气而言柔刚者,要其终也。 (2)设六爻以效三才之动,故六画而成卦也。六位,爻所处之位也。二、四为阴,三、五为阳,故曰“分阴分阳”;六爻升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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