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二十一卦 噬嗑 火雷噬嗑 离上震下

噬嗑:亨。 利用狱。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初九:履校灭趾,无咎。

  象曰:履校灭趾,不行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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