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类聚》·卷六十五 产业部上
○农 田 园 圃 蚕 织 针 市
◇农
《管子》曰:先王者,为民兴利除害,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者也,《尸子》曰:有虞氏身有南亩,妻有桑田,神农并耕而王,所以劝耕也。
《韩子》曰:历山农者侵畔,舜往耕,期年让畔。
《史记》曰:弃为儿时,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穀者耕稼穑之,民皆法则之。
《汉书》曰: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穀,可食之物。
又曰:杨季,官至庐江太守,汉元鼎间避仇,后溯江上,处岷山之阳,曰郫,有田一壥,有宅一区,世世以农桑为业。
《东观汉记》曰: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
【赋】晋束晳劝农赋曰:惟百里之置吏,各区别而异曹,考治民之贱职,美莫当乎劝农,专一里之权,擅百家之势,及至青幡,禁乎游惰,田赋度乎顷亩,与夺在己,良薄决口,受饶在於肥脯,得力在於美酒,若场功毕,租输至,录社长,召闾师,条牒所领,注列名讳,则豚鸡争下,壶榼横至,遂乃定一以为十,拘五以为二,盖由热啖纡其腹,而杜康咥其胃。
◇田《家语》曰:虞芮二国,争田而讼,连年不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质焉,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朝,则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虞芮之君曰:嘻,吾侪小人,不可以入君子之朝,遂以其所争为间田。
《汉书》曰: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治黄帝老子之术,有田三十亩,与伯居,伯常耕,纵平使游学。
又曰:贡禹上书曰:臣禹年老贫,家资不满万钱,妻子糠豆不赡,短褐不完,有田百三十亩,陛下过意徵臣,臣卖田百亩,以供车马。
又曰:张禹为人谨厚,内殖货财,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
又曰:太始二年,赵中大夫白公,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江[《太平御览》八百二十一作泾。]渭中,溉四千五百馀顷,因名白渠,民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举插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
华峤《后汉书》曰:周燮专精礼易,不读非圣之书,不修贺问之好,有先人草庐,结于冈畔,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给,非身所耕渔不食。
《晋中兴书》曰:郭翻少有志操,居贫无业,起往古荒田,先立表题,经年无主,然后乃作,将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