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宗藩部之3

不必再给口粮听令从宜生理庶宗室有资生之路

而国家垂永久之图矣疏入上下其章礼部尚书高

仪言元佐所奏凿凿可行但事体重大臣等不敢擅

议请通行各王府将奏内事理虚心评议务求允当

条列以闻容臣等再会廷臣熟议上请宸断施行上

从之

隆庆四年立王府宗正命缙袭封肃王定王府军

校员役工食

按明大政纪四年夏四月以镇平王府镇国中尉睦

为周府宗正载堂赵府宙桢唐府载&#崇府各如

例从河南抚按官举也郑府及方城万安建德等官

宗室鲜少姑以其教授领之冬十月命肃府辅国将

军缙袭封为王仍支辅国将军禄礼部覆奏缙

以怀王从父例不得继袭此先帝独断皇上亲裁且

肃府初封甘州今徙兰州在内地不得称极边即选

择郡王贤者使理府事自足镇护不必变更条例上

不听竟封王盖太监陈洪入其贿为奥援部议不能

夺也

按明会典凡郡王厨校四年议准各郡王民校民厨

不分例前例后每位民校二十名每名征银十两民

厨二名每名征银八两其看坟民校有宫眷者准留

六名无宫眷者准留三名每名征银八两佥派送用

按续文献通考肃恭王贡錝子真淤弘治四年封世

子嘉靖五年卒谥安和次子弼桄初封镇国将军嘉

靖十一年改封世孙十七年嗣赠其父曰靖隆庆四

年十一月肃府辅国将军缙既理府事乃谋袭爵

入赂内官陈洪嗾延长王真&#代奏礼部尚书殷士

儋以例却之旨曰极边重地须用亲王镇之士儋复

奏言条例亲王绝非亲弟侄不得袭缙怀王从父

也而又驾为极边肃府昔封甘州诚为极边今徙兰

州则内地矣即云边郡但选郡王之贤者以理府事

自足扞卫何必更张以徇私请而挠公典乎不听

隆庆五年册封潞王定王亲升授官职例礼部请议

定宗藩事宜

按明大政纪五年正月册封皇四子翊镠为潞王三

月定王亲升授官职例时给事韩楫言王亲不任京

官会典虽有其文然已故及无子孙者不在禁例中

请&#吏部以后升除官员除王亲同祖亲支仪宾郡

县主未故者宜照例不任京职其不系同祖与夫人

以下之亲及系同祖而妃与仪宾郡县主已故者一

体升除京职其男为郡县乡君仪宾者亦如之疏下

吏部复请行各省抚按官查核擢用从之六月礼部

请议定宗藩事宜覆河南抚按栗永禄杨家相礼科

给事张国彦等奏也大略言历考前代未尝有宗室

而坐食县官者我圣祖独厚宗亲世授爵禄恩至渥

也然圣祖当天潢发源之始故奉以数郡而易供今

日当宗支极茂之时则竭天下之财而难给以天下

通论之国初亲郡王将军纔四十九位今则玉牒内

见存者共二万八千九百二十四位岁支禄粮八百

七千万石有奇郡县主君及仪宾不与焉是较之国

初数百倍矣天下岁贡京师者止四百万石而宗室

禄粮不啻倍之然特论平时耳万一遇水旱凶荒征

输无出将何以处之又特论目前耳将来传世万亿

生齿无算又何以处之今上下公私两受其困良以

恩施寡节而供输之策穷禁缚太严而资生之路绝

今日之势有不容不变通者且祖庙之制亲尽则祧

而袭封之典曾不少变是待祖宗者薄而待子孙者

厚恩礼不几于倒施乎今之论者动曰祖制不敢轻

议然观洪武初亲王禄米五万石不数年后以供给

难继减至万石其后待庆辽肃谷诸王俱岁给五百

石是高皇帝制禄已无定矣永乐间秦鲁唐府各五

千石辽韩伊府各二千石肃府仅七百庆府虽七百

五十石而郡王常于数内拨给是文皇帝颁禄已变

更矣为今日计国家财力无措则不得不限服制以

杀其禄给禄给既减则不得不听自便以开其生路

生路既开则不得不严法制以禁其为非盖审时酌

变为国家经久之图莫有过于此者伏望皇上谘求

长策容本部以先后诸臣条议通限各府议至之日

本部即请大集廷议恭候圣明独断以成一代章程

以定万世法守上报可

按明外史潞简王翊镠穆宗第四子神宗母弟隆庆

二年生生四岁而封万历六年之藩卫辉翊镠以帝

爱弟居邸久冠婚之费视帝加盈时海内殷富左右

以封殖导王王肆王庄&#畿内比之藩还县官遂以

内臣司之皇店皇庄之名自此益侈翊镠居藩多所

求请无不应者请赡田则以景邸原出予之多至四

万顷请食盐则先予淮继予长芦已乃予河东岁为

常其后福藩遂缘为故事国初亲王禄奉外稍给草

场牧地间以废壤河滩请者多不及千顷部臣得执

奏不尽从也景王载圳就藩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

多闲田诏悉予之景藩除潞得景故籍部臣无以难

也至福邸时版籍更定民力益绌尺寸皆夺之民间

海内骚然论者推原事始颇以翊镠为口实云

按明会典禄米本折 秦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

中半兼支嘉靖四十四年奏辞本色一千石岁支九

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五千石

晋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米九千石

周王岁支本色禄米二万石袭封支一万二千石弘

治十六年支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

千石

楚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

岁支九千石

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隆庆二年奏

辞折色二千石岁支八千石本色五千石折色三千

蜀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九千石

代王岁支禄米六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肃王岁支禄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隆

庆四年本府辅国将军承袭王爵仍支辅国将军禄

米岁八百石本色三分折色七分

辽王岁支禄米二千石国除

庆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七千五百石折色二千

五百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

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宁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国除

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五百石

韩王岁支禄米三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一千石

渖王岁支禄米一万石本色六千石折色四千石嘉

靖四十四年奏辞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五千五

百石折色三千五百石

唐王岁支本色禄米五千石嘉靖五年奏准本色粟

米三千石外再给粳米一千石其余折色共岁支六

千石本色四千石折色二千石

伊王岁支本色禄米二千石国除

赵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弘治十六年

定拟本色八千石折色二千石隆庆三年奏辞本色

一千石岁支九千石本色七千石折色二千石

郑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元年加增四百石

岁支米一万零四百石

襄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

荆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五年奏辞五

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淮王岁支禄米一万石米钞中半兼支

德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隆庆二年奏辞一千石

岁支九千石

秀王岁支禄米一万石国绝

崇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五

百石岁支九千五百石

吉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米九千石

徽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除

岐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益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

千石岁支八千石

衡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二

千石岁支八千石

雍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寿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汝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泾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荣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嘉靖四十四年奏辞一

千石岁支九千石

景王岁支本色禄米一万石国绝

靖江王岁支本色禄米一千石弘治十六年改本折

中半兼支

秦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二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

一千五百石袭封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晋周楚鲁蜀代辽渖唐伊赵郑襄荆德崇徽一十七

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各二千石袭封各一千石俱

米钞中半兼支

肃庆宁韩淮五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一千石米钞

中半兼支袭封同

吉益衡荣四府郡王岁支禄米一千石三分本色七

分折钞

岷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五百石米钞中半兼支袭

封同

以上各郡王禄米嘉靖四十四年定不分初封袭

封俱岁支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钞惟岷府仍

旧例各王府镇国辅国奉国将军镇国辅国奉国

中尉米钞本折中半兼支(

按此条通纪禄米本折备载历年更变之数因

隆庆间屡议宗藩事宜故为附录于此)

隆庆六年议准王府民校原系徭编雇役有奸徒冒

充者查革问遣

按明会典云云

神宗万历二年定诸王府赐祭迎接礼仪并宗庶仪

宾赡给禄米及宗藩差员勘合给缴之制

按明会典万历二年议准凡朝廷遣祭于各王府若

龙亭至本府于大门外降阶跪迎入庙迁主于傍宣

读毕复降阶叩谢 又奏准各宗过期年远查其抄

结明白者准与请名照依宗庶事例岁给养赡米五

十石本折中半兼支若其年岁未远者照常准请名

封 又题准仪宾及郡县主君或有不能偕老先后

短折者例给养赡食常禄三分之一减半支给 又

议准凡宗藩勘合许各王府差来员役执批告领本

司验批给发即于封袋上填注发行月日及姓名期

限仍置立文簿登记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湖广每

季终江西广西四川每上下半年将发过公文号数

领赍日期人役姓名通行各布政司知会各布政司

亦照所议奉到勘合将紧要节略攒造文册报部其

年终奏缴仍旧

万历六年宗藩事例宗藩要例书成定诸王出合读

书仪

按明通纪六年十二月宗藩事例宗藩要例书成颁

示诸侯王先是肃皇帝时公族繁盛国用困竭以故

礼官所裁宗藩条例多刻意抑损甚或自相乖乱不

可训阁臣张居正张四维申时行等念诸侯王皆骨

肉至亲而至是不足以称天子亲亲至意乃略举事

例未妥者十一事上言请&#礼官集群臣议着为宪

令昭示诸侯王今大宗伯潘晟所定宗藩事例徐公

所定宗藩要例诸侯要例诸侯王既感泣益亲上而

厚薄亲疏有体又不至重困民财足称不刊矣

按明会典六年详定是日王出合先期一日内侍官

设坐于书堂内坐西面东设书案于座之左侧置书

于案设写字案于座之右侧置笔砚仿纸于案是日

早辅臣率领讲读侍书官于书堂门外稍南面北拱

立伺候王入书堂内坐定令旨说先生每来辅臣率

各官进入行四拜礼分班侍立内侍官举书案就案

左立讲读官以次进立于案前授书各十遍讫令旨

先生每吃酒饭内侍官答应各官出王暂入书堂南

间少憩辅臣再率各官入侍王写字讲书候王出坐

定令旨说先生每来辅臣同各官入照前分班侍立

内侍官举写字案于座前侍书官进至案前看写字

写毕内侍官撤写字案举讲书案于座前讲读官以

次进讲毕各官行一拜礼出仍于书堂外向北立王

进内各退辅臣看所写字圈注于旁以备劝益一次

日以后每日早王出书堂各官进见行一拜礼其授

书讲书看字&#如前仪辅臣止侍看三日三日后讲

读侍书官径自如仪授书讲书看写字辅臣不预至

写字毕每日轮一内侍官捧仿纸送内阁圈注一王

每日所读书大学一本书经一本授书务要字样真

正讲书直说大意务要通晓先一日进讲章三日一

温书就温讲写字先用影本以后写熟对帖自写一

各官酒饭止是初入书堂时令旨说一次以后不必

再说只于讲书罢令旨与先生每茶吃内侍官答应

岁率为常一每年假日圣节前后通九日千秋节九

日正旦初一日至二十日花朝一日清明一日端午

前后通三日七夕一日中秋一日重阳前后通三日

冬至前后通五日腊八一日除夕前五日每月朔望

各一日遇大风雨暂免遇大寒大暑该住歇时请旨

定夺一讲读侍书官俱于归极门南廊给与酒饭一

先期一日各该内外执事官俱赴书堂演礼又令春

讲定以二月初旬起至五月初旬暂止秋讲定以八

月初旬起至十月中暂止又题准辍讲之后内侍书

官照常启请寻温旧书及日写字送阁圈注讲读等

官遵先年事例半月恭诣书堂启请诵书习讲或别

授新书等项以&#忠益

万历七年重定诸王以下封典婚姻请名禄米及世

子以下袭封之制

按明会典七年议准将军以下其生母年逾七十者

许其陈请各从子爵秩准与封号 又议准请名封

过期者非特恩不许滥给冠带 又议准各王府庶

男婚资照庶女例一概免给 又议准凡查出擅婚

照例分别成婚在嘉靖二十八年以前者所生子女

已封者免革未封查无别碍始准请封成婚在二十

八年以后者所生子女仍照例止许请名不许请封

其已封者准半禄终身日后子孙一体止给名粮

又议准郡王故绝无人管理奉祀者例前官给府第

候宫眷终后仍入官变卖以充禄粮 又议准罪宗

庶人见在食粮七十二石者照擅婚例减为五十石

原系生三子以上减半者止二十五石俱本折中半

兼支以后子孙请名之后年足十五以上者方给口

粮不论人数多寡俱岁支本色各十二石年十五以

下者仍随父母养赡其高墙闲宅正犯已故所遗家

属释放回府原已赐名者岁给本色米十二石无名

者许其照例请名之后亦给本色米十二石各日后

子孙名粮如之如止遗母妻无可倚赖者岁给养赡

米各六石终身其以前释放者照例分别查给 又

议准冒滥妾媵之子姑许请名岁止给与本色米十

二石子孙如之其现在食粮岁给五十石本折中半

兼支者姑准终身日后凡子孙俱如今例 又议准

仪宾于妻亡之后俱住支常禄郡县主君于仪宾身

故之后俱半给养赡仪宾丁忧常禄仍许支给 又

议准以后宗室越关奏扰已封者降为庶人送闲宅

居住给与口粮未封未名及花生传生等项俱札顺

天府递回该府收管不送闲宅致冒口粮 是年令

亲王无子旁枝袭继者于本爵禄米内岁拨二百石

给与该府宫眷养赡 又议准世子早逝其子承袭

而追封者子孙封爵姑免查革若原非听继亲王人

数特以子进封而得追封者虽在例前其次嫡庶子

止授本等官职已封者姑俟身终其子改正若追封

在例后者虽系世子其次子止照原议授以本等官

宗藩部汇考十四

明六

神宗万历十年更定宗藩承袭封典婚姻祭葬禄米

一切礼仪格式

按明会典万历十年议准亲王庶子袭封亲王而嫡

母不存者生母许封次妃

弘治

十年例

但不得滥请继妃

封号郡王庶子袭封郡王而嫡母不存者生母亦许

封次妃俱止请&#知会不给诰命冠服身后与祭一

坛无葬若已故准追封次妃其亲王庶子初封郡王

者生母止封夫人

弘治

四年例

不在次妃之例将军中尉

如嫡母不存其生母亦各从子之爵秩授封夫淑恭

宜安人止行文该府知会俱不给诰命祭葬若已故

者亦准追封其养母庶母不许一概滥请至于生母

年老多疾其子愿请出府就养者许其陈乞

嘉靖十

一年例

子多者仍听递相迎养 凡酌议工价是年议准郡

王初封者爵秩虽同然有帝孙王孙之异系帝孙者

仪仗房屋冠服及身后坟价俱照例全给其余郡王

仪仗房屋冠服止令自备不必奏请关给身后坟价

量给一半如妃先故给与造坟以后王故之日止开

圹合葬若王故在万历七年例前而妃今故者不必

补给世子坟价与郡王同至于将军中尉郡县主君

等房屋冠服坟价一概停免 是年议准凡亲王薨

子幼许抚按官推举郡王一位请&#暂管府事凡一

应奏请名封钤束宗仪事件悉令管理惟钱粮止许

稽查不许收掌待嗣子年长稍知事体即便具奏回

避其另城郡王薨子幼亦听抚按官于将军中尉内

推举一位请&#摄理府事俱要伦次相应贤能素着

者方行推选不得&#情滥举致启争端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凡查革冒封是年议准郡王无继统之例其进封亲

王或薨故绝嗣或犯罪革爵者子孙弟侄及旁枝疏

族俱不准承袭王爵先年有冒封过者许各自首姑

准本爵终身不分同城另城其长子次子俱止授世

次本等爵级有以前加封者悉令改正若隐匿不首

查出之日即行削夺不俟终身 凡进缴册印是年

议准郡王初封给有册印其缘事降革者例当缴夺

若薨故而本支尽绝无人收藏者亦当追缴(

正德二年及嘉

靖四十三年例)

今后遇有此项通送亲王奏缴不许稽迟留

外以致弊端其有进封亲王或改封世子及虽故绝

本府尚有人奉祀者止令缴印不必缴册

万历

七年例

是年议准宗室新生子女三日后即具启各该亲郡

王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取具收生亲识宫眷人等保

结明白按季类奏或因事稽迟许于下季补奏每年

终备将奏报过子女攒造文册一样二本赍部一转

送宗人府比对一收贮礼部查考如有不依期奏报

及未经保结明白朦胧妄报者俱候年终将长史教

授等官量罪重轻参治所报子女日后不许请名请

弘治十年正德四年例

同但当时一年一次奏报

奏报格式 某王臣

某谨奏为报生事据某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

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妃夫淑恭宜安人第几

妾某氏于某年月日嫡庶生第几子女等例该报生

乞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宗支奏

报一款宗室新生子女三日后即具启各该亲郡王

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取具收生亲识宫眷人等保结

明白按季类奏或因事稽迟许于下季补奏如有不

依期奏报及未经保结明白朦胧妄报者俱候年终

将长史教授等官量罪重轻参治所报子女日后不

许请名请封等因今某等第几子女等俱系某季该

报生人数已令长史教授某人等遵例审实具结送

部外理合奏报伏乞&#下该衙门登记以便日后奏

请名封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

尉某人赍捧谨具奏闻(

奏本背面俱要细书对本长史教授及用宝典宝等官职

名后仿此)

计开某郡王府一某王长子长孙镇国奉国将

军中尉某年若干岁正配妃夫淑恭宜安人某氏于

某年月日嫡生第几子女如系庶出者云第几妾某

氏于某年月日庶生第几子女收生妇某氏例该奏

报 凡查参玉牒是年议准各王府玉牒册每年八

月以里遵照册式攒造一样二本册尾明注监造某

官对同某官书写某役差人赍送到部一转送宗人

府一收贮礼部除过期不到者听宗人府查参外其

造到文册但有开载不明或嫡庶混淆或名位舛错

或那移封期或增减年岁等情弊本部即将经管员

役指名参究原册驳回另造

嘉靖四

十四年例

其本年内殇

卒位数照依宗支岁报册一体开报以备查考 玉

牒册式 某王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某年

月日母妃某氏嫡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报某

年月日具奏赐名某年月日册封为世子某年月日

具奏选婚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

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某年月日册封为世

子妃某年月日入府成婚某年月日袭封为某王妃

某氏同日进封为某王妃王某年月日薨妃某年月

日薨

如系次嫡庶子已封郡王改封世

子并从亲进封者俱要明白开注

第二子某某

年月日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

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赐名某年月日册封为

某郡王某年月日具奏选婚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

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某

年月日册封为某郡王妃某年月日入府成婚王某

年月日薨妃某年月日薨

仿此

第一女某年月日母

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

报某年月日具奏请封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

勘合封为某郡主选配仪宾某人某年月日冠带成

婚郡主某年月日卒仪宾某年月日卒

傲此

某郡王

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某年月日母妃某氏

嫡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赐

名某年月日授封为长子某年月日具奏选婚某年

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某籍某

人第几女某氏某年月日封为长子夫人某年月日

奉某字几号勘合入府成婚某年月日册封为某王

夫人某氏同日进封为妃王某年月日薨妃某年月

日薨

如系次嫡庶子已封将军

改封长子者俱要明白开注

第二子某某年月

日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

日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赐名某年月日授封为镇国

将军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

县某籍某人第几女某氏某年月日封为镇国将军

夫人某年月日奉某字几号勘合入府成婚将军某

年月日卒夫人某年月日卒

仿此

第一女某年月日

母妃内助几妾某氏嫡庶生收生妇某氏某年月日

奏报某年月日具奏请封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

号勘合封为某县主选配仪宾某人某年月日冠带

成婚县主某年月日卒仪宾某年月日卒

仿此

镇国

将军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辅国将

军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奉国将军

某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镇国中尉某

生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辅国中尉某生

子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奉国中尉某生子

几位女几位第一子某第一女以后某字辈照依世

次由郡王以至将军中尉同前开造 凡名封奏结

是年议准宗室子女请名请封俱由各该亲郡王及

管理府事者审实定于每季仲月类奏一次仍取具

本位亲支如无亲支以次挨及房族宗室五位并长

史教授等官两邻收生人等不致扶同欺隐甘结于

具奏之时一并差人赍送到部转行宗人府备查生

年月日父爵母封明白回报仍将礼部收贮玉牒文

册查对相同方与题覆其或查无奏报及有差错者

行布政司查勘若有扶同隐匿将额外滥收妾媵并

乞养过房来历不明乐妇花生传生子女捏作嫡出

庶出朦胧冒请名封者本部查出或被奏告事发将

本位参降爵级保勘宗室罚革禄米长史教授等官

革职一应甘结人等行巡按御史提问以枉法论罪

弘治间及嘉

靖三十年例

如王奏到三月以外而长史教授等结

未到致妨查题者礼部每上下半年查参一次行巡

按御史将长史教授等官提问 是年议准凡亲郡

王将军中尉之子不分长次嫡庶俱年五岁请名亲

王嫡庶子女及世孙郡王嫡长子长孙俱年十岁请

封十五岁选婚亲王次嫡庶孙郡王次嫡庶子及嫡

庶女将军中尉嫡庶子女俱年十五岁请封即与选

婚若因事&#延未能如期奏请者男请名请封过期

五年以下查题十年以下行勘十五年以下勘明另

题止给名粮五十石本折中半兼支十五年以上立

案如系听继王爵人数过期年久例应另题立案者

临期请旨定夺男选婚女请封过期十年以下查题

十五年以下行勘十五年以上立案其庶人请给名

粮亦许十五岁具奏过期一如选婚例行 凡稽查

奏勘是年议准王府奏请名封婚礼等项长史教授

等官将历年册籍备查的确及审据各该人役保勘

明白与例相合启王如式具奏不得受贿徇私将违

碍事情混行奉扰亦不得因而留难勒掯累苦贫宗

其礼部行勘事件该布政司务要查核明确依限回

覆不得止据长史教授申文抄写以了前件亦不得

迟延日久以致守候不便今后但有奏请违碍责在

长史教授等官回报草率及迟至一年之外者责在

该布政司官听本部酌量事情重轻参奏 奏请格

式 一男请名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请名事据某

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

某等嫡庶第几子等各年岁已足例该请名乞为转

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藩要例内名封奏结一款

宗室子女请名请封俱由各该亲郡王及管理府事

者审实定于每季仲月类奏一次仍取具本位亲支

如无亲支以次挨及房族宗室五位并长史教授等

官两邻收生人等不致扶同欺隐甘结于具奏之时

一并差人赍送到部等因今据某等第几子等俱系

某季该请名人数已令长史教授某人等查勘明白

遵例具结送部外理合开列类奏伏乞&#下礼部照

例赐名臣等不胜感戴天恩之至为此具本专差校

尉某人赍捧谨具奏闻计开某郡王府某王长子长

孙镇辅奉国将军中尉某年若干岁于某年月日奏

请授封为某爵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

会选到某府州县军民籍某人第几女某氏为配于

某年月日具奏于某年月日奉礼部某字几号勘合

授封为妃夫淑恭宜安人于某年月日入府成婚于

某年月日嫡生第几子收生妇某氏已于某年月日

奏报今见年五岁例该请名如系庶出者即于入府

成婚之下云于某年月日因年足若干岁妃夫淑恭

宜安人某氏无出遵例具奏娶妾于某年月日奉礼

部某字几号勘合选到某府州县军民籍某人第几

女某氏于某年月日入府为第几妾于某年月日庶

生第几子收生妇某氏已于某年月日奏报今见年

五岁例该请名 一男请封某王臣某谨奏为乞恩

请封选婚事据某郡王某等启称本王长子长孙镇

辅奉国将军中尉某等嫡庶第几子某等各年岁已

足例该请封选婚乞为转奏等因具启到臣查得宗

藩要例内名封奏结一款宗室子女请名请封俱由

各该亲郡王及管理府事者审实定于每季仲月类

奏一次仍取具本位亲支如无亲支以次挨及房族

宗室五位并长史教授等官两邻收生人等不致扶

同欺隐甘结于具奏之时一并差人赍送到部等因

今据某等第几子某等俱系某季该请封人数已令

长史教授某人等查勘明白遵例具结送部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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