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嫡庶部
嫡庶部总论
礼记
曲礼
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陈
注
疏曰支子庶子也祖祢庙在适子之家庶子贱
不敢辄祭若宗子有疾不堪当祭则庶子代摄可
也犹必告于宗子然后祭吕氏曰别子为祖继别
为宗百世不迁者大宗也继祢继祖继曾祖继高
祖五世则迁者小宗也宗子上继祖祢族人兄弟
皆宗之冠娶妻必告死必赴况于祭乎所宗乎宗
子者皆支子也支子不敢祭也如诸侯不敢祖天
子大夫不敢祖诸侯尊者之祭非卑者所敢尸也
故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
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则支子虽贵可
以用其禄而不敢专其事也宗子去在他国则支
子摄主以祭其礼有杀全程子曰古所谓支子不
祭者唯使宗子立庙主之而已支子虽不祭至于
斋戒致其诚意则与主祭者不异可与则以身执
事不可与则以物助但不别立庙为位行事而已
后世如欲立宗子当从此义虽不祭情亦可安若
不立宗子徒欲废祭适足长惰慢之心不若使之
祭犹愈于已也
又
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
陈
注
大夫之丧适子为主拜宾或以他故不在则庶
子不敢受吊不敢以卑贱为有爵者之丧主也
郊特牲
适子冠于阼以着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
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陈
注
着代显其为主人之次也酌而无酬酢曰醮客
位在户牖之间加有成加礼于有成之人也三加
始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又加爵弁也喻其志者
使其知广充志意以称尊服也此适子之礼若庶
子则冠于房户外南面醮亦户外也
内则
凡接子择日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
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世子则皆降一等
陈
注
冢子大牢谓天子之元子也
大
全
严陵方氏曰择
日卜日也卜而择之故也 山阴陆氏曰据上庶
人特豚应云国君大牢今曰国君世子大牢为其
接以大牢同于王也是以盛言之尽其词焉尔且
言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
世子大牢惟国君而远之使不逼上也又以着自
庶人积隆至是穷矣盖理穷则同此皆言之法也
庆源辅氏曰父子之气未尝不相接也生三日
而又以礼接之于是为至
又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于阼阶西
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
陈
注
诸侯朝服元端素裳夫人亦如之者亦朝服也
当是展衣注云褖衣者以见子毕即侍御于君故
服进御之褖衣也人君见世子于路寝此升自西
阶是自外而入也凡生子无问妻妾皆在侧室
大
全
山阴陆氏曰不言三月之末嫌缓不言执其右手
咳而名之嫌慢皆非所以言世子故也上下比义
使从可知而已
又
适子庶子见于外寝抚其首咳而名之礼帅初无辞
陈
注
此适子盖世子之弟庶子则妾子也外寝君燕
寝也燕寝在内以侧室在旁处内故谓此为外也
疏曰庶子见于侧室此以抚首咳名无辞之事同
故与适子连文云见于外寝耳
大
全
严陵方氏曰适
子庶子止见于外寝则世子见于路寝可知
又
妾将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问之子生三月之末
漱澣夙齐见于内寝礼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彻焉使
之特馂遂入御
陈
注
此言大夫士之妾生子之礼宫室之制前有路
寝次则君之燕寝次大夫正寝卿大夫以下前有
适室次则燕寝次则适妻之寝此言内寝正谓适
妻寝耳如始入室者如初来嫁时也特馂使此生
子者独馂不如常时众妾同馂也
大
全
庆源辅氏曰
妾生子而礼之如始入室所以使之知大分已定
于其初矣特馂所以宠之然其分不可得而易也
又
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于君
摈者以其子见君所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
之
陈
注
摈者傅姆之属也君所有赐者此妾君所偏爱
而特加恩赐者故其子君自名之若众妾之子恩
宠轻略者则使有司名之也疏曰前文已云适子
庶子见异于世子今更重出者以前庶适连文故
此特言庶子之礼
大
全
山阴陆氏曰庶子言就侧室
则世子不就侧室其母沐浴朝服则君不沐浴朝
服
又
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
循其首
陈
注
疏曰此天子诸侯之礼未与后夫人礼食而先
见冢子急于正也礼食之后乃见适子庶子缓于
庶耳
大
全
山阴陆氏曰执而见之待之若与己等冢
子故也
丧服小记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陈
注
此据适士立二庙祭祢及祖今兄弟二人一适
一庶俱为适士其适子之为适士者固祭祖及祢
矣其庶子虽适士止得立祢庙不得立祖庙而祭
祖者明其宗有所在也
大
全
严陵方氏曰适士二庙
则有祖庙矣官师一庙则有祢庙而已此言庶子
不祭祖者言适士家也下言庶子不祭祢者言官
师之家也夫立宗所以重本适子本也庶子支也
其不祭也虽祖之不同至于明其宗之义则一而
已其曰不祭祖则祢客祭之也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
陈
注
庶子不得为长子服斩衰三年者以己非继祖
之宗又非继祢之宗则长子非正统故也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
陈
注
长中下殇盖未成人而死者也无后者谓成人
未昏或已娶无子而死者也庶子所以不得祭此
二者以己是父之庶子不得立父庙故不得自祭
其殇子也若己是祖之庶孙不得立祖庙故无后
之兄弟己亦不得祭之也祖庙在宗子之家此殇
与此无后者当祭祖之时亦与祭于祖庙也故曰
从祖祔食
大
全
金华应氏曰殇与无后者皆庶子之
子也殇者幼而未成人无后者长而未有子郑氏
以殇为己之子而系于父之庶以无后为兄弟而
系于祖之庶盖以殇惟适可祭今适子之下又有
无后者不应更祭故指此为兄弟而言之夫所谓
殇与无后者包罗其义云尔非谓庶子之子其适
与庶皆死也适子或殇而死或无后而死皆从祖
而祭于宗子之家故谓之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陈
注
庶子不得立祢庙故不得祭祢所以然者明主
祭在宗子庙必在宗子之家也庶子虽贵止得供
具牲物而宗子主其礼也上文言庶子不祭祖是
犹得立祢庙以其为适士也此言不祭祢以此庶
子非适士或未仕故不得立庙以祭祢也
又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
陈
注
大夫为庶子服大功而庶子之子则为父三年
也大夫不服其妾故妾子为其母大功
大
全
严陵方
氏曰庶子之子不降庶子以尊可以降卑卑不可
以降尊也
又
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
陈
注
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之为子
母此谓为慈母后者也若庶母尝有子而子已死
命他妾之子为其后故云为庶母可也若父之妾
有子而子死巳命己之妾子后之亦可故云为祖
庶母可也 石梁王氏曰为慈母后者为庶母为
祖庶母后皆可谓既是妾子此三母皆妾皆可以
妾生之子为后
又
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陈
注
不世祭者谓子祭之而孙不祭也
又
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
陈
注
此言不命之士父子同宫者
庶子不以杖即位
陈
注
此言适庶俱有父母之丧者适子得执杖进阼
阶哭位庶子至中门外则去之矣
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
陈
注
父主适子丧故适子之子不得以杖即位避祖
之尊故然非厌之也今父既不主庶子之丧故庶
子之子得以杖即位祖不厌孙孙得伸也父皆厌
子故舅主适妇丧而适子不杖大夫不服贱妾故
妾子亦以厌而降服以服其母祖虽尊贵不厌其
孙故大夫降庶子而孙不降其父也
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陈
注
舅主适妇故适子不得杖舅不主庶妇故庶子
为妻可以杖即位此以即位言者盖庶子厌于父
母虽有杖不得特以即位故明言之也
又
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
陈
注
妾常祔于妾祖姑上章言亡则中一以上而祔
是祔高祖之妾今又无高祖妾则当易妾之牲而
祔于适祖姑女君谓适祖姑也
又
父不为众子次于外
陈
注
适长子死父为之居丧次于中门外庶子否
又
适妇不为舅姑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陈
注
礼舅姑为适妇大功为庶妇小功今此言不为
后者以其夫有废疾或他故不可传重或死而无
子不受重者故舅姑以庶妇之服服之也
大
全
山阴
陆氏曰着为舅后者姑为之大功非情有厚薄以
传重也
仪礼
丧服
父为长子
注
不言嫡子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长
疏
释曰言
长子通上下则适子之号唯据大夫士不通天子
诸侯若言大子亦不通上下案服问云君所主大
夫妻大子嫡妇郑注云言妻见大夫已下亦为此
三人为丧主也则大子下及大夫之子不通士若
言世子亦不通上下唯据天子诸侯之子是以郑
云不言适子通上下非直长子得通上下冢子亦
通上下故内则云冢子则太牢注云冢子犹言长
子通于下也是冢子亦通上下也云亦言立嫡以
长者欲见适妻所生皆名适子第一子死也则取
适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若言适子唯
据第一者若云长子通立适以长故也
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庶子
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注
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
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
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之也小记曰不继祖与
祢此但言祖不言祢容祖祢共庙
疏
释曰云何以
者亦是问比例以其俱是子不杖章父为众子期
此章长子则为之三年故发何以之传也不问斩
而问三年者斩重而三年轻长子非极尊故举轻
以问之轻者尚问明重者可知故举轻以明重也
云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者此是答辞也以
其父祖适适相承为上己又是适承之于后故云
正体于上云又乃将所传重者为宗庙主是有此
二事乃得三年云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
也者此明适适相承故须继祖乃得为长子三年
也 释曰云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者
经云继祖即是为祖后乃得为长子三年郑云为
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不同者周之道有适子
无适孙适孙犹同庶孙之例要适子死后乃立适
孙乃得为长子三年是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
年也云重其当先祖之正体者解经正体于上又
云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者释经传重也云
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者谓兄得为父后者是
适子其弟则是庶子是为父后者之弟不得为长
子三年此郑据初而言其实继父祖身三世长子
四世乃得三年也云言庶者远别之也者庶子妾
子之号适妻所生第二者是众子今同名庶子远
别于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云小记曰不继祖与
祢此但言祖不言祢容祖祢共庙者案祭法云适
士二庙官师一庙郑注云官师中下之下祖祢共
庙则此容祖祢共庙据官师而言若然小记所云
祖祢并言者是适士二庙者也祖祢共庙不言祢
直言祖举尊而言也郑注小记云言不继祖祢则
长子不必五世者郑前有马融之等解为长子五
世郑以义推之己身继祖与祢通己三世即得为
长子斩长子唯四世不待五世也此微破先师马
融之义也以融是先师故不正言而云不必而已
也若然虽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种一则正体不得
传重谓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也二则传重非
正体庶孙为后是也三则体而不正立庶子为后
是也四则正而不体立适孙为后是也案丧服小
记云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郑注云谓
夫有废疾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妇既小功
不大功则夫死亦不三年期可知也
又
适孙
疏
释曰孙卑于昆弟故次之此谓适子死其适孙
承重者祖为之期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适也有适子者无适孙孙
妇亦如之
注
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是适孙将上为祖后
者也长子在则皆为庶孙耳孙妇亦如之适妇在
亦为庶孙之妇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
疏
释曰传云何以问比例者亦为众孙大功此独
期故发问也云有适子者无适孙者谓适子在不
得立适孙为后也云孙妇亦如之亦谓不立之故
云亦如之也 释曰云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
是适孙将上为祖后者也者此释祖为孙服重之
义言周之道对殷道则不然以其殷道适子死弟
乃当先立故言周之道也云长子在则皆为庶孙
耳者既适子在不得立孙明同庶孙之例云凡父
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者案丧服小记云适
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注云谓夫有废疾
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小功庶妇之服也凡
父母于子舅姑于妇将不传重于适及将传重者
非适服之皆如众子庶妇也是以郑云凡父母于
子舅姑于妇非长子皆期明非长子妇及非适孙
传重同于庶孙大功可知也若然长子为父斩父
亦为斩适孙承重为祖斩祖为之期不报之斩者
父子一体本有二年之情故特为祖斩祖为孙本
非一体但以报期故期不得斩也
春秋四传
隐公不书即位
春秋隐公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
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
仲子妇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