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类聚》·卷二十四·人部八
○讽谏◇讽《毛诗》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礼记》曰:吴侵陈,斩祀杀厉,夫差使行人仪问太宰嚭曰:师必有名,人之称斯师也,则谓之何,太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今斯师也杀厉与,其不谓之杀厉之师与。
《左传》曰:魏献子受梗杨人贿,阎没,汝宽欲谏,待於庭,馈入,召之食,比置三叹,既食,使坐,魏子曰:吾闻唯食忘忧,今置食之间三叹,何也,同辞而对曰:馈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叹,中置自咎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叹,及馈之毕,原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而已,献子辞梗杨人。
《国语》曰:晋平公射鷃,使竖搏之,不得,公怒,将杀之,叔向曰:君必杀之,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以为大甲,所以封于晋,今君嗣唐叔,射鷃不得,是扬吾君之耻,速杀之,无令远闻,君忸怩,乃赦之。
《晏子》曰:齐景公树竹,令吏守之,公出过之,有斩竹者,拘之,将加罪焉,《晏子》曰:君闻吾先君丁公乎,曰:何如,对曰:丁公伐曲城,胜之,止其财,出其民,有舆死人以出者,公怪之,令视之,则其中有金玉焉,吏请杀其人,丁公曰:以兵攻城,以众围财,不仁,且君人者,宽惠慈众,身不妄诛,令吏舍之,公曰:善,令出斩竹之囚,舍之。
又曰:齐景公所爱马暴死,景公怒,令刀解养马者,晏子请数之曰:尔有罪三,公使汝养马,汝杀之,当死罪一。又杀公之所爱马,当死罪二,使公以一马之故杀人,百姓怨吾君,诸侯轻吾国,汝当死罪三,景公喟然曰:舍之,事具马部。
《列子》曰:晋文公出会,欲伐卫,公子鉏仰而笑之,公问何故笑,对曰:笑臣之邻人也,臣之邻人,有送其妻適私家者,道见桑妇,悦而与之言,顾视其妻,亦有招之者,臣窃叹之也,公乃止,事具木部桑篇。
《吕氏春秋》曰:楚庄王立三年,不听朝,成公贾入谏曰:有鸟止于南方之阜,三年不动,不飞不鸣,是何也,王曰:是鸟虽无飞,飞将冲天,虽无鸣,鸣将骇人,贾出矣,不穀知之矣,明日朝,所进者五十人,所退者五十人,群臣大悦。
《史记》曰:秦二世欲漆其城,优旃曰:善,主上虽无言,臣固将请之,漆城荡荡,寇来不可上,易为漆耳,难为荫室,二世笑而止。
又曰:孙叔敖病将死,属其子曰:贫困,往见优孟,後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孟曰:无远行,时楚庄王欲以优孟为相,对曰:请与妇人计之,三日後,优孟来,王曰:何如,曰:妇言无为楚相,孙叔敖尽忠以治楚,楚以得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王乃召孙叔敖子,以四百户奉其祀。
又曰:东武侯母当养汉武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