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
一、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
二、三月,纪伯姬卒。
三、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四、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 “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也。
五、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于齐尔。此复雠也,曷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
六、秋,七月。
七、冬,公及齐人狩于郜。
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曷为独于此焉讥?于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于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余从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