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桓公十七年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及邾仪父盟于趡。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郎。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为内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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