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僖公二十二年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战,未有以尊败乎卑,以师败乎人者也。以尊败乎卑,以师败乎人,则骄其敌。襄公以师败乎人,而不骄其敌,何也?责之也。泓之战,以为复雩之耻也。雩之耻,宋襄公有以自取之。伐齐之丧,执滕子,围曹,为雩之会,不顾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执之。故曰,礼人而不答,则反其敬;爱人而不亲,则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则反其知。过而不改,又之,是谓之过。襄公之谓也。古者被甲婴胄,非以兴国也,则以征无道也,岂曰以报其耻哉?宋公与楚人战于泓水之上。司马子反曰:「楚众我少,鼓险而击之,胜无幸焉。」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须其出。」既出,旌乱于上,陈乱于下。子反曰:「楚众我少,击之,胜无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须其成列而后击之,则众败而身伤焉,七月而死。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