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闵公二年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吉禘者,不吉者也。丧事未毕而举吉祭,故非之也。秋,八月,辛丑,公薨。不地,故也。其不书葬,不以讨母葬子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孙之为言犹孙也。讳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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