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览冥训
天道者,无私就也,无私去也。能者有余,拙者不足,顺之者利,逆之者凶。譬如隋侯之珠,和氏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得失之度,深微窈冥,难以知论,不可以辩说也。何以知其然?今夫地黄主属骨,而甘草主生肉之药也,以其属骨,责其生肉,以其生肉,论其属骨,是犹王孙绰之欲倍偏枯之药,而欲以生殊死之人,亦可谓失论矣!
若夫以火能焦木也,因使销金,则道行矣。若以慈石之能连铁也,而求其引瓦,则难矣。物固不可以轻重论也。
夫燧之取火于日,慈石之引铁,蟹之败漆,葵之向日,虽有明智,弗能然也。故耳目之察,不足以分物理;心意之论,不足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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