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地官司徒·掌葛/槁人
掌葛: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权度受之。
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征令。以时入之,以权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掌荼:掌以时聚荼以共丧事。征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
掌蜃:掌敛互物蜃物,以共闉圹之蜃。祭祀,共蜃器之蜃,共白盛之蜃。
囿人: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祭纪、丧纪、宾客,共其生兽、死兽之物。
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凡祭祀、宾客,共其果蓏;享亦如之。
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赒赐、稍食。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邦用。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大祭祀,则共其接盛。
舍人: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法掌其出入。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宾客,亦如之,共其礼;车米、筥米、刍禾。丧纪,共饭米、熬谷。以岁时县穜稑之种,以共王后之春献种。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岁终,则会计其政。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县于邑闾,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兴。
舂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
饎人: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实;飨食亦如之。
槀人:掌共外内朝冗食者之食。若飨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掌豢祭祀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