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志·卷四十八

◎食货三

○岁赐

自昔帝王于其宗族姻戚必致其厚者,所以明亲亲之义也。元之为制,其又厚之至者欤!凡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其路府州县得荐其私人以为监,秩禄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岁月通选调。其赋则五户出丝一斤,不得私征之,皆输诸有司之府,视所当得之数而给与之。其岁赐则银币各有差,始定于太宗之时,而增于宪宗之日。及世祖平江南,又各益以民户。时科差未定,每户折支中统钞五钱,至成宗复加至二贯。其亲亲之义若此,诚可谓厚之至矣。至于勋臣亦然,又所以大报功也。故详著其所赐之人,及其数之多寡于后。

诸王

太祖叔答里真官人位:

岁赐,银三十锭,段一百匹。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宁海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五百三十二户,计丝一千八百一十二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拨南丰州一万一千户,计钞四百四十锭。

太祖弟搠只哈撒儿大王子淄川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段三百匹。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般阳路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千九百五十四户,计丝三千六百五十六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三年,分拨信州路三万户,计钞一千二百锭。

太祖弟哈赤温大王子济南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绵六百二十五斤,小银色丝五千斤,段三百匹,羊皮一千张。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济南路五万五千二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万一千七百八十五户,计丝九千六百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建昌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锭。

太祖弟斡真那颜位:

岁赐,银一百锭,绢五千九十八匹,绵五千九十八斤,段三百匹,诸物折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一十六锭四十五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益都路等处六万二千一百五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二万八千三百一户,计丝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建宁路七万一千三百七十七户,计钞二千八百五十五锭。

太祖弟孛罗古大王子广宁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段三百匹。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恩州一万一千六百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四百二十户,计丝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铅山州一万八千户,计钞七百二十锭。

太祖长子术赤大王位:

岁赐,段三百匹,常课段一千匹。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四万一千三百二户。戊戌年,真定晋州一万户。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永州六万户,计钞二千四百锭。

太祖次子茶合大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段三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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