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元史》·董文炳传
董文炳,字彦明,董俊长子。父亲去世时他才十六岁。拜侍其轴先生为师,天性敏慧,善记诵,年幼就如同成人。
太宗七年(1235),因父亲是功臣而任他为藁城县令,同僚都与其父同辈,轻视他年少,下属胥吏也不怕他。文炳善于决断诉讼,施恩不施威。不久,同僚们听他指使,胥吏们拿文书求他签字时不敢仰视,百姓听他的教导。该县本来贫困,又加上旱灾蝗灾,上级又苛征暴敛,真是民不聊生。文炳将自己的粮食拿出数千石交给本县,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前任县令因军费不足,曾向有钱人家借贷,年息为本金一倍,计划用百姓的蚕丝麦粟偿还。文炳接任后,自己卖田若干亩以还债,又将县境内的闲田分给贫民耕种,因此流离外县的人相继还乡,数年之内家给人足。朝廷来清查户口,敢于隐瞒者诛杀并没收家产。文炳使百姓合家而居,这样可使户数减少。大家认为不可,查出来县令吃罪不起。文炳说:“为民获罪,我甘心情愿。”因而赋税额大减。邻县百姓有冤不能申,来求文炳决断。文炳去拜谒知府时,别县人都来看他,有人说:“吾多次听说董令,董令也同我们一样是人,但他为何明若神灵?”府衙向县索取无厌,文炳就是不给。有人到府里去告他的状,府衙想陷害他,文炳说“:我决不能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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