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志·卷九

◎历三

▲大统历法一下(法原)

日月五星平定三差

太阳盈缩平立定三差之原。

冬至前后盈初缩末限,八十八日九十一刻,就整。离为六段,每段各得一十四日八十二刻。(就整。)各段实测日躔度数,与平行相较,以为积差。

积日积差

第一段一十四日八二七千零五十八分零二五

第二段二十九日六四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六三九二

第三段四十四日四六一万七千六百九十三七四六二

第四段五十九日二八二万一千一百四十八七三二八

第五段七十四日一零二万三千二百七十九九九七

第六段八十八日九二二万四千零二十六一八四

各置其段积差,以其段积日除之,为各段日平差。置各段日平差,与后段日平差相减,为一差。置一差,与后段一差相减,为二差。

日平差一差二差

第一段四百七十六分二五三十八分四五一分三八

第二段四百三十七分八零三十九分八三一分三八

第三段三百九十七分九七四十一分二一一分三八

第四段三百五十六分七六四十一分五九一分三八

第五段三百一十四分一七四十三分九七

第六段二百七十零分二零

置第一段日平差,四百七十六分二十五秒,为凡平积。以第二段二差一分三十八秒,去减第一段一差十八分四十五秒,余三十七分零七秒,不凡平积差。另置第一段二差一分三十八秒,折半得六十九秒,为凡立积差。以凡平积差三十七分零七秒,加入凡平积四百七十六分二十五秒,共得五百一十三分三十二秒,为定差。

以凡立积差六十九秒,去减凡平积差三十七分零七秒,余三十六分三十八秒为实,以段日一十四日八十二刻为法除之,得二分四十六秒为平差。置凡立积差六十九秒为实,以段日为法除二次,得三十一微,为立差。

夏至前后缩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十一刻,(就整。)离为六段,每段各得一十五日六十二刻。(就整。)各段实测日躔度数,与平行相较,以为积差。

积日积差

第一段一十五日六二七千零五十八分九九零四

第二段三十一日二四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八六五八

第三段四十六日八六一万七千六百九十六六七九

第四段六十二日四八二万万一千一百五十零七二九六

第五段七十八日一零二万三千二百七十八四八六

第六段九十三日七二二万四千零百一十七六二四四

推日平差、一差、二差术,与盈初缩末同。

日平差一差二差

第一段四百五十一分九二三十六分四七一分三三

第二段四百一十五分四五三十七分八零一分三三

第三段三百七十七分六五三十九分一二一分三三

第四段三百三十八分五二四十零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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