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金史》列传·卷六十四

王庭筠,字子端,辽东人。庭筠出生在未时,即十三时至十五时之间,看书识得十七字。七岁学做诗,十一岁能写全题。稍微长大,涿郡王袺一见到他,便期望他成为国内杰出人物。大定十六年(1176),王庭筠考中进士,调到恩州任军事判官,到职主事就有声望。郡民中有个叫邹四的,阴谋行不轨的事,被发觉了,因这件事逮捕了一千多人,而独有邹四逃窜藏起来了没有抓到。朝廷派遣大理司直王仲轲审理这个案件,庭筠用计策捕获了邹四,区别开受连累的,结果被治罪的预谋者仅有十二人而已。庭筠又被调到馆陶任主簿。

明昌元年(1190)三月,章宗下旨告诉学士院说:“王庭筠所试写的文章,句子太长,朕不喜欢这样的句子,也恐怕四方仿效他。”又对平章张汝霖说“:王庭筠文艺颇佳,但是不善于写句子,这个人才气高,也不难改进。”四月,召见王庭筠面试,看是否能够任馆职,结果庭筠被选中了。御史台说庭筠在馆陶曾经犯有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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