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金史》·王庭筠传
王庭筠,字子端,辽东人。庭筠出生在未时,即十三时至十五时之间,看书识得十七字。七岁学做诗,十一岁能写全题。稍微长大,涿郡王袺一见到他,便期望他成为国内杰出人物。大定十六年(1176),王庭筠考中进士,调到恩州任军事判官,到职主事就有声望。郡民中有个叫邹四的,阴谋行不轨的事,被发觉了,因这件事逮捕了一千多人,而独有邹四逃窜藏起来了没有抓到。朝廷派遣大理司直王仲轲审理这个案件,庭筠用计策捕获了邹四,区别开受连累的,结果被治罪的预谋者仅有十二人而已。庭筠又被调到馆陶任主簿。
明昌元年(1190)三月,章宗下旨告诉学士院说:“王庭筠所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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