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金史》·范拱传
范拱,字清叔,济南人。九岁就能写文章,尤其深通《易学》。北宋末年考取进士,任广济军曹,权邦彦任用他为书记,管理学校方面事务。刘豫镇守东平时,范拱撰写了一篇谒庙的文章,刘豫读后感到惊讶,十分赏识他。范拱便向刘豫进献了《六箴》。
齐国建立后,范拱累迁任中书舍人。他上奏了《初政录》共十五篇:一为《得民》,二为《命将》,三为《简礼》,四为《纳谏》,五为《远图》,六为《治乱》,七为《举贤》,八为《守令》,九为《延问》,十为《畏慎》,十一为《节祥瑞》,十二为《戒雷同》,十三为《用人》,十四为《御将》,十五为《御军》。刘豫很赏识他的这些意见但并不能完全采用。过了许久,被任命代理尚书右丞,又进升为左丞,兼任门下侍郎。
刘豫实行收取什一税的方法,名为古法,实际上是搜括民众,加上刑法严厉峻急,官吏们因而十分残暴。民众久遭兵灾,就更加贫困,许多人又被判罪入狱,境内百姓苦不堪言。右丞相张孝纯和范拱的哥哥侍郎范巽,竭力进言说明这些办法的弊端,请求仍实行履亩而税的方法,刘豫不肯听从。范巽还因此而被贬了官,从此以后没有人敢进言。范拱说“:我如果进言的话就会被认为和哥哥是同党,不进言百姓就会困苦不堪。我既然参与朝政,就要为百姓而进谏。”于是,他便上疏向刘豫进谏,大意是说:“国家以宋朝因重敛而亡作为教训,采用什一税法,本意在减轻民众负担,而官吏们实行的过于严急,使民众违犯禁令,这不是国家长久实行的良策。”刘豫虽然没有立即听从,也并不处罚他。范拱便让刑部上奏各路以税抵罪的总人数多达一千多人。刘豫见人数太多,便更改为五等税法,但民众仍然认为赋税过重。
齐国被废以后,梁王宗弼主管行台省事,范拱是他的属官。宗弼访查对民众有利和有害的事情,范拱请求减少百姓的赋税,宗弼听从了,百姓所交纳的赋税减少了三分之一,民众这才获得喘息之机。范拱不轻易赞誉别人,但对有才干的人都加以举荐,李南、张辅、刘长言都是范拱举荐的。刘长言从汝州的郏城县酒监被提升为行台省郎,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被提升的,范拱自己也绝口不谈。后来,他因久病而请求到近郡任职,被任命为淄州刺史。皇统四年(1144),以疾病为由请求退职,于是以通议大夫名义退休。他静居书室读书,很少和妻子交谈。
金世宗在济南时就听说了他的声名。大定初年,范拱上疏奏事。七年(1167),朝廷征召他入朝,任命为太常卿。负责有关郊祀的事务。有人进言说,过去历代建都于长安和汴京、洛阳,所以确定泰山、华山等为五岳,如今既然定都燕京,应当另行确定五岳的山名。寺中的臣僚们以《诗经?嵩高》疏中有“周朝建都酆镐,以吴岳为西岳”的话为据。范拱认为不对,他在奏议中说:“轩辕皇帝居于上谷,在恒山之西,舜帝居于蒲坂,在华山之北。以此而论,并没有根据所定居的都城而改变五岳的祭祀山名。”后来也就确定不改变祭祀的山岳。范拱曾经说“:礼官应当遵守礼法,法官应当遵守法令,像汉代的张释之可以说是能够真正守法的人了!”所以他所说的意见也就成了确定不可改变的。大定九年(1169),他又再次退休,死在家中,年纪七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