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金史》·高德基传

高德基,字元履,辽阳渤海人。皇统二年(1142),高德基登进士第。皇统六年(1146),高德基为尚书省令史。海陵做丞相时,刚愎自用,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旨,高德基却常常与他争辩。等到海陵篡取了皇位,命令左司郎中贾昌祚告知高德基说:“你公正果敢,现在委任你掌管南京行省的事情。”高德基还没前去赴任,适逢海陵皇帝想建都燕京,于是命令高德基掌管燕京行台省都事。高德基后改为摄右司员外郎,授予户部员外郎,改任中都路都转运副使,升为户部郎中。

  正隆三年(1158),海陵皇帝诏令左丞相张浩、参知政事敬嗣晖营建南京宫室。第二年,高德基与御史中丞李筹、刑部侍郎萧中一都被任命为燕京营建提点。海陵皇帝派中使对高德基说“:你们是想乘车前往?还是想骑马前往?银牌可到南京尚书省取。”李筹乞求先发下银牌,海陵又派中使对李筹说:“银牌给与不给,应当是出自朕的意思,你怎么敢说话,难道在你们三人中,独你的官高吗?”于是打李筹三十下,派他骑马前往,高德基、萧中一乘车前往。高德基转任同知开封尹。

  大定三年(1163),高德基因为廉政管理不善,降职为同知北京路都转运使事。这年秋天,土河泛滥,洪水进到京城,高德基于是命令打开长乐门,把洪水疏导分流到御沟,以减轻水势,洪水没有造成危害。高德基升为刑部侍郎。大定七年(1167),高德基改任中都路都转运使。大定九年(1169),高德基转任刑部尚书。有犯罪当处死的人,宰相想从轻发落,高德基说:“法律没有第二种。”没有听从。等到上奏,金世宗皇帝说:“刑部的决议是正确的。”因此召知诸尚书说“:自朕即位以来,因为政事与宰相争论是非的,只有高德基一个人。自今部上省三议不统一,就应该让我详细知道。”高德基为宋朝君主生日使。等到回国,宋朝人送给礼物外带腊肉茶叶三千胯,没有签封。高德基说:“侄子进献叔叔礼物,而不签名,这是没有名义的东西。”

  大定十一年(1171),高德基改任户部尚书。高德基上奏章,请求免去军房税等钱,减少农税及盐酒等赋税,未有被批复。高德基把当朝官员的俸禄粮食折成钱,按市场上的高价给他们,官府多拿出了几乎四十万贯的钱,金世宗皇帝派人告诉他说:“你身为尚书,为取悦宰执近臣,滥出官府的钱。你的官爵,是朕给的,为什么要这样?”于是决定打高德基八十板,户部郎中王佐、员外郎卢彦冲、同知中都转运使刘先先、副使石抹长寿、支度判官韩镇、左警巡使李克勤、右警巡使李宝、判官强锐昌、姚宗..、尼庞古达吉不,都不同程度地被打。金世宗皇帝下诏从大定十一年十一月冬至大赦后,尚书省、御史台、户部、转运司、警巡院多支出的俸禄粮食折成的钱,都追回。高德基降为兰州刺史,王佐降为大兴府推官,卢彦冲为河北西路户籍判官,刘先先为东京警巡使,石抹长寿为东京留守推官,韩镇为河东南路户籍判官,李克勤为通远县令,李宝为清水县令,强锐昌、姚宗..、尼庞古达吉不都授予司候。大定十二年(1172),高德基死去,终年五十四岁。他的儿子叫高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