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辽史》列传·卷二十六

耶律仁先,字纠邻,乳名查剌,孟父房之后裔。父耶律瑰引,为南府宰相,封燕王。

仁先魁梧隽秀,富于智慧和谋略。重熙三年(1034),补为护卫。兴宗皇上与他谈论政事,觉得他有才。仁先因受一世罕有之宠遇,言事无所隐讳。授为宿直将军,累迁至殿前副点检,改任鹤剌唐古部节度使,不久征召为北面林牙。

十一年(1042),升任北院枢密副使。时逢宋朝请求增加岁币银绢以换回对十县土地的所有权,仁先与刘六符出使宋国,仍然坚持岁币文书用“贡”字。宋人拒绝。仁先说“:从前石晋王朝报本朝之恩德,割让土地进献,周人强行夺取之,谁是谁非,如何做有利,如何做有害,清清楚楚。”于是议定增加银十万两、绢十万匹,仍旧称为“贡”。回国之后,任同知南京留守事。

十三年(1044),讨伐夏国,留仁先镇守边境。不久,召任契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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