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志·卷二十二
天文二
○日食
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食之,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四年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翼四度。楚分也。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在南斗十九度。吴分也。九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在氐七度。
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胃九度。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二年三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三年八月己巳朔,日有食之,在翼五度。占曰:“旱。”四年正月丁卯朔,日有食之,在营室四度。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在张十四度。占为礼失。六年正月乙卯朔,日有食之,在虚九度,虚,耗祥也。八年五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在参七度。九年闰四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三度。占为边兵。十一年三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娄二度。占为大臣忧。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在奎九度。奎,武库也。十三年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在翼十四度。翼为远夷。十七年六月己卯朔,日有食之,在东井十六度。京师分也。十八年十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房三度。房,将相位。二十年闰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日有食之,在翼五度。占曰:“旱。”
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在柳五度。
龙朔元年五月甲子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七度。皆京师分也。
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乾封二年八月己酉朔,日有食之,在翼六度。
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九度。
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在东井十八度。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在箕九度。三年十一月戊子朔,日有食之,在尾十度。东井,京师分。箕为后妃之府,尾为后宫。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在娄十三度。占为大臣忧。
永隆元年十一月壬申朔,日有食之,在尾十六度。
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在尾四度。
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日有食之,在毕五度。十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房三度。
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四年六月丁亥朔,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七度。京师分也。
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在昴七度。
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日有食之,在胃十一度。皆正阳之月。
长寿二年九月丁亥朔,日有食之,在角十度。角内为天廷。
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在轸十八度。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