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列传·卷一百二十一
○李渤 张仲方 裴潾 张皋附
李中敏 李甘 高元裕 兄少逸
李 汉 李景俭
李渤,字浚之,后魏横野将军申国公发之后。祖玄珪,卫尉寺主簿。父钧,殿 中侍御史,以母丧不时举,流于施州。渤耻其家污,坚苦不仕;励志于文学,不从 科举,隐于嵩山,以读书业文为事。
元和初,户部侍郎盐铁转运使李巽、谏议大夫韦况更荐之,以山人征为左拾遗。 渤托疾不赴,遂家东都。朝廷政有得失,附章疏陈论。又撰《御戎新录》二十卷, 表献之。九年,以著作郎征之。诏曰:“特降新恩,用清旧议。”渤于是赴官。岁 余,迁右补阙。连上章疏忤旨,改丹王府谘议参军,分司东都。十二年,迁赞善大 夫,依前分司。
十三年,遣人上疏论时政,凡五事:一礼乐,二食货,三刑政,四议都,五辩 雠。渤以散秩在东都,以上章疏为己任,前后四十五封。再迁为库部员外郎。
时皇甫镈作相,剥下希旨。会泽潞节度使郗士美卒,渤充吊祭使,路次陕西。 渤上疏曰:“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 户;阒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 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摊逃之 弊,苛虐如斯,此皆聚敛之臣剥下媚上,唯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绝摊逃 之弊。其逃亡户以其家产钱数为定,征有所欠,乞降特恩免之。计不数年,人必归 于农矣。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若不由兹,而云太平者,谬矣。” 又言道途不修,驿马多死。宪宗览疏惊异,即以飞龙马数百匹,付畿内诸驿。渤既 以草疏切直,大忤宰相,乃谢病东归。
穆宗即位,召为考功员外郎。十一月,定京官考,不避权幸,皆行升黜。奏曰:
宰臣萧俛、段文昌、崔植,是陛下君临之初,用为辅弼,安危理乱,决在此时。 况陛下思天下和平,敬大臣礼切,固未有昵比左右、侈满自贤之心。而宰相之权, 宰相之事,陛下一以付之,实君义臣行,千载一遇之时也。此时若失,他更无时。 而俛等上不能推至公,申炯诫,陈先王道德,以沃君心;又不能正色匪躬,振举旧 法,复百司之本,俾教化大立。臣闻政之兴废,在于赏罚。俛等作相已来,未闻奖 一人德义,举守官奉公者,使天下在官之徒有所激劝;又不闻黜一人职事不理、持 禄养骄者,使尸禄之徒有所惧。如此,则刑法不立矣!邪正莫辩,混然无章,教化 不行,赏罚之设,天下之事,复何望哉!
一昨陛下游幸骊山,宰相、翰林学士是陛下股肱心腹,宜皆知之。萧俛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