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列传·卷一百三十六

  酷吏上

  ○来俊臣 周兴 傅游艺 丘神勣 索元礼 侯思止 万国俊 来子珣 王弘 义 郭霸 吉顼

  古今御天下者,其政有四:五帝尚仁,体文德也;三王仗义,立武功也;五霸 崇信,取威令也;七雄任力,重刑名也。盖仁义既废,然后齐之以威刑;威刑既衰, 而酷吏为用,于是商鞅、李斯谲诈设矣。持法任术,尊君卑臣,奋其策而鞭挞宇宙, 持危救弊,先王不得已而用之,天下之人谓之苛法。降及两汉,承其余烈。于是前 有郅都、张汤之徒持其刻,后有董宣、阳球之属肆其猛。虽然异代,亦克公方,天 下之人谓之酷吏,此又鞅、斯之罪人也!然而网既密而奸不胜矣。夫子曰:“刑罚 不中,则人无所措手足。”诚哉,是言也!

  唐初革前古之敝,务于胜残,垂衣而理,且七十载,而人不敢欺。由是观之, 在彼不在此。逮则天以女主临朝,大臣未附;委政狱吏,剪除宗枝。于是来俊臣、 索元礼、万国俊、周兴、丘神勣、侯思止、郭霸、王弘义之属,纷纷而出。然后起 告密之刑,制罗织之狱,生人屏息,莫能自固。至于怀忠蹈义,连颈就戮者,不可 胜言。武后因之坐移唐鼎,天网一举,而卒笼八荒;酷之为用,斯害也已。遂使酷 吏之党,横噬于朝,制公卿之死命,擅王者之威力。贵从其欲,毒侈其心,天诛发 于脣吻,国柄秉于掌握。凶慝之士,荣而慕之,身赴鼎镬,死而无悔。若是者,何 哉?要时希旨,见利忘义也!

  尝试而论之,今夫国家行斧钺之诛,设狴牢之禁以防盗者,虽云固矣,而犹逾 垣掘冢,揭箧探囊,死者于前,盗者于后,何者?以其间有欲也!然所徇者不过数 金之资耳!彼酷吏与时上下,取重人主,无怵惕之忧,坐致尊宠;杖起卒伍,富拟 封君,岂唯数金之利耶?则盗官者为幸矣!故有国者则必窒凯觎之路,杜侥幸之门, 可不务乎!况乎乐观时变,恣怀阴贼,斯又郅都、董宣之罪人也。异哉,又有效于 斯者!中兴四十载而有吉温、罗希奭之蠹政,又数载而有敬羽、毛若虚之危法。朝 经四叶,狱讼再起,比周恶党,剿绝善人。屡挠将措之刑,以伤太和之气,幸灾乐 祸,苟售其身,此又来、索之罪人也!

  呜呼!天道祸淫,人道恶杀,既为祸始,必以凶终。故自鞅、斯至于毛、敬, 蹈其迹者,卒以诛夷,非不幸也。

  呜呼!执愚贾害,任天下之怨;反道辱名,归天下之恶。或肆诸原野,人得而 诛之;或投之魑魅,鬼得而诛之。天人报应,岂虚也哉!俾千载之后,闻其名者, 曾蛇豕之不若。

  悲夫!昔《春秋》之义,善恶不隐,今为《酷吏传》,亦所以示惩劝也。语曰: “前事不忘,将来之师。”意在斯乎!意在斯乎!

  来俊臣,雍州万年人也。父操,博徒。与乡人蔡本结友,遂通其妻,因樗蒲赢 本钱数十万,本无以酬,操遂纳本妻。入操门时,先已有娠,而生俊臣。凶险不事 生产,反覆残害,举无与比。曾于和州犯奸盗被鞫,遂妄告密。召见奏,刺史东平 王续杖之一百。后续天授中被诛,俊臣复告密,召见,奏言前所告密是豫、博州事, 枉被续决杖,遂不得申。则天以为忠,累迁侍御史,加朝散大夫。按制狱,少不会 意者,必引之,前后坐族千余家。

  二年,擢拜左台御史中丞。朝廷累息,无交言者,道路以目。与侍御史侯思止、 王弘义、郭霸、李仁敬,司刑评事康暐、卫遂忠等,同恶相济。招集无赖数百人, 令其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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