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列传·卷一百一十八

  ○韦温 萧祐附

  独孤郁 弟朗

  钱徽 子可复

  高釴 弟铢 锴 冯宿 弟定 审

  封敖

  韦温,字弘育,京兆人。祖肇,吏部侍郎。父绶,德宗朝翰林学士,以散骑常 侍致仕。绶弟贯之,宪宗朝宰相,自有传。温七岁时,日念《毛诗》一卷。年十一 岁,应两经举登第。释褐太常寺奉礼郎。以书判拔萃,调补秘书省校书郎。时绶致 仕田园,闻温登第,愕然曰:“判入高等,在群士之上,得非交结权幸而致耶?” 令设席于廷,自出判目试两节。温命笔即成,绶喜曰:“此无愧也!”调授咸阳尉。 入为监察御史,以父在田里,宪府礼拘,难于省谒,不拜。换著作郎,一谢即还。 侍省父疾,温侍医药,衣不解带,垂二十年。父忧,毁瘠逾制。免丧,久之为右补 阙,忠鲠救时。宋申锡被诬,温倡言曰:“宋公履行有素,身居台辅,不当有此, 是奸人陷害也。吾辈谏官,岂避一时之雷电,而致圣君贤相蒙蔽惑之咎耶?”因率 同列伏阁切争之,由是知名。

  太和五年,太庙第四、第六室缺漏,上怒,罚宗正卿李锐、将作王堪,乃诏中 使鸠工补葺之。温上疏曰:“臣闻吏举其职,国家所以治;事归于正,朝廷所以尊。 夫设制度,立官司,事存典故,国有经费,而最重者,奉宗庙也。伏以太庙当修, 诏下逾月,有司弛堕,曾不加诫。宜黜慢官,以惩不恪之罪;择可任者,责以缮完 之功。此则事归于正,吏举其职也。而圣思不劳,百职无旷。今慢官不恪,止于罚 俸,宗庙所切,便委内臣,是许百司之官,公然废职,以宗庙之重,为陛下所私, 群官有司,便同委弃。此臣窃为圣朝惜此事也。事关宗庙,皆书史策,苟非旧典, 不可率然。伏乞更下诏书,得委所司营缮,则制度不紊,官业交修。”上乃止内使。

  群臣上尊号,温上疏曰:“德如三皇止称皇,功如五帝止称帝。徽号之来,乃 圣王之末事。今岁三川水灾,江淮旱歉,恐非崇饰徽称之时。”帝深嘉之,乃止。 改侍御史。

  李德裕作相,迁礼部员外郎。或以温厚于牛僧孺,言于德裕。德裕曰:“此人 坚正中立,君子也。”郑注镇凤翔,自知不为所齿,求德门弟子为参佐,请温为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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