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列传·卷八十六
○窦参 从子申附
齐映 刘滋 从兄赞附
卢迈 崔损 齐抗
窦参,字时中,工部尚书诞之玄孙。父审言,闻喜尉,以参贵赠吏部尚书。参 习法令,通政术,性矜严,强直而果断。少以门廕,累官至万年尉。时同僚有直官 曹者,将夕,闻亲疾,请参代之。会狱囚亡走,京兆尹按直簿,将奏,参遽请曰: “彼以不及状谒,参实代之,宜当罪。”坐贬江夏尉,人多义之。
累迁奉先尉。县人曹芬,名隶北军,芬素凶暴,因醉殴其女弟,其父救之不得, 遂投井死。参捕理芬兄弟当死,众官皆请俟免丧,参曰:“子因父生,父由子死, 若以丧延罪,是杀父不坐也。”皆正其罪而杖杀之,一县畏伏。转大理司直。按狱 江淮,次扬州,节度使陈少游骄蹇,不郊迎,令军吏传问,参正辞让之,少游悔惧, 促诣参,参不俟济江。还奏合旨。时婺州刺史邓珽坐赃八千贯,珽与执政有旧,以 会赦,欲免赃。诏百僚于尚书省杂议,多希执政意,参独坚执正之于法,竟征赃。 明年,除监察御史,奉使按湖南判官马彝狱。时彝举属令赃罪至千贯,为得罪者之 子因权幸诬奏彝,参竟白彝无罪。彝实能吏,后累佐曹王皋,以正直强干闻。
参转殿中侍御史,改金部员外郎、刑部郎中、侍御史、知杂事。无几,迁御史 中丞,不避权贵,理狱以严称。数蒙召见,论天下事,又与执政多异同,上深器之, 或参决大政。时宰颇忌之,多所排抑,亦无以伤参。然多率情坏法。初定百官俸料, 以尝为司直,党其官,故给俸多于本寺丞;又定百官班秩,初令太常少卿在左右庶 子之上;又恶詹事李昇,遂移詹事班退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