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列传·卷三十七
○裴炎 刘祎之 魏玄同 李昭德
裴炎,绛州闻喜人也。少补弘文生,每遇休假,诸生多出游,炎独不废业。岁 余,有司将荐举,辞以学未笃而止。在馆垂十载,尤晓《春秋左氏传》及《汉书》。 擢明经第,寻为濮州司仓参军。累历兵部侍郎、中书门下平章事、侍中、中书令。
永淳元年,高宗幸东都,留太子哲守京师,命炎与刘仁轨、薛元超为辅。明年, 高宗不豫,炎从太子赴东都侍疾。十一月,高宗疾笃,命太子监国,炎奉诏与黄门 侍郎刘齐贤、中书侍郎郭正一并于东宫平章事。十二月丁巳,高宗崩,太子即位。 未听政,宰臣奏议,天后降令于门下施行。中宗既立,欲以后父韦玄贞为侍中,又 欲与乳母子五品,炎固争以为不可。中宗不悦,谓左右曰:“我让国与玄贞岂不得, 何为惜侍中耶?”炎惧,乃与则天定策废立。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 挺、张虔勖等勒兵入内,宣太后令,扶帝下殿。帝曰:“我有何罪?”太后报曰: “汝若将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废中宗为卢陵王,立豫王旦为帝。炎以定 策功,封河东县侯。
太后临朝,天授初,又降豫王为皇嗣。时太后侄武承嗣请立武氏七庙及追王父 祖,太后将许之。炎进谏曰:“皇太后天下之母,圣德临朝,当存至公,不宜追王 祖祢,以示自私。且独不见吕氏之败乎?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太后曰: “吕氏之王,权在生人;今者追尊,事归前代。存殁殊迹,岂可同日而言?”炎曰: “蔓草难图,渐不可长。殷鉴未远,当绝其源。”太后不悦而止。时韩王元嘉、鲁 王灵夔等皆皇属之近,承嗣与从父弟三思屡劝太后因事诛之,以绝宗室之望。刘祎 之、韦仁约并怀畏惮,唯唯无言,炎独固争,以为不可,承嗣深憾之。
文明元年,官名改易,炎为内史。秋,徐敬业构逆,太后召炎议事。炎奏曰: “皇帝年长,未俾亲政,乃致猾竖有词。若太后返政,则此贼不讨而解矣。”御史 崔察闻而上言,曰:“裴炎伏事先朝,二十余载,受遗顾托,大权在己,若无异图, 何故请太后归政?”乃命御史大夫骞味道、御史鱼承晔鞫之。凤阁侍郎胡元范奏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