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列传·卷四十一
○桓彦范 敬晖 崔玄暐 张柬之 袁恕己
桓彦范,润州曲阿人也。祖法嗣,雍王府谘议参军、弘文馆学士。彦范慷慨俊 爽,少以门廕调补右翊卫。圣历初,累除司卫寺主簿。纳言狄仁杰特相礼异,尝谓 曰:“足下才识如是,必能自致远大。”寻擢授监察御史。
长安三年,历迁御史中丞。四年,转司刑少卿。时司仆卿张昌宗坐遣术人李弘 泰占己有天分,御史中丞宋璟请收付制狱,穷理其罪,则天不许。彦范上疏曰:
昌宗无德无才,谬承恩宠,自宜粉骨碎肌,以答殊造,岂得苞藏祸心,有此占 相?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昌宗以逆乱罪多,自招其咎。此是皇天降怒,非 唯陛下故诛。违天不祥,乞陛下裁择。原其本奏,以防事败。事败即言奏讫,不败 则候时为逆。此乃奸臣诡计,疑惑圣心,今果遂其所谋,陛下何忍不察?若昌宗无 此占相,奏后不合更与弘泰往还,尚令修福,复拟禳厄,此则期于必遂,元无悔心。 纵虽奏闻,情实难恕,此而可舍,谁其可刑?况经两度事彰,天恩并垂舍宥,昌宗 自为得计,人亦以为应运,即不劳兵甲,天下皆从,万方讥之,以为陛下纵成其乱 也。君在,臣图天分,是为逆臣,不诛,社稷亡矣。伏请付鸾台凤阁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报。时又内史李峤等奏称:“往属革命之时,人多逆节,鞫讯决断,刑 狱至严,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兴、丘勣、来俊臣所劾破家者,并请雪免。” 彦范又奏请自文明元年以后得罪人,除扬、豫、博三州及诸谋逆魁首,一切赦之。 表疏前后十奏,辞旨激切,至是方见允纳。彦范凡所奏议,若逢人主诘责,则辞色 无惧,争之愈厉。又尝谓所亲曰:“今既躬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 以求苟免。”
是岁冬,则天不豫。张易之与弟昌宗入阁侍疾,潜图逆乱。凤阁侍郎张柬之与 桓彦范及中台右丞敬晖等建策将诛之。柬之遽引彦范及晖并为左右羽林将军,委以 禁兵,共图其事。时皇太子每于北门起居,彦范与晖因得谒见,密陈其计,太子从 之。神龙元年正月,彦范与敬晖及左羽林将军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将军杨元琰、 左威卫将军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骑五百余人讨易之、昌宗于宫中,令李湛、 李多祚就东宫迎皇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