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仁寿,雍州万年县人。隋朝大业末年(618),为蜀郡司法书佐,审判案件平息争端,那些被判获罪的人都说:“韦君所审判的案子,死而无恨。”高祖进入函谷关内执政,派遣使臣安抚巴蜀两郡(今四川境内)之地,使臣奉诏命授予仁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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