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王高氵皆,神武帝的第十个儿子。从小聪慧颖敏,天保初年受封。在孝昭帝、武成帝时,天子回邺城,都命他镇守晋阳,总领并州的事务。历任司徒、太尉、并省录尚书。天统三年(567),封为太保、并州刺史,另封为正平郡公。 有一次,一妇人在汾河洗衣服,一个骑马的人脱掉自己的旧靴,穿上那位妇人的新靴,骑上马飞驰而去。妇人拿着旧靴到州中告状。高氵皆召集全城的百姓,把靴子拿来让他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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