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断妻给还原夫
弋阳县有一做马尾帽客人路十九,在于福宁州南街做帽多年,积得有二十多两本钱。因店主艾俊有一女子,年方十八,未曾许聘他人。见路十九勤励,肯做生意,年亦止二十四岁。俊妻秦氏心甚爱之,乃与隔壁吕荣商议曰:“我看这路师父,一双好手艺,他家中又无妻子,我欲招他为女婿。央尔替我作伐,何如?”吕荣答曰:“既妈妈爱他,我便与你去说。”乃至店上,对路十九说曰:“尔自十七八岁在我这里,今日长成了,生意又好,尔家店主妈有一令爱,要招你为女婿,你意如何?”路十九曰:“出乡人贱,她女怎肯嫁我?”吕荣曰:“委的是实。”路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