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山东唐州民妇房瑞鸾,一十六岁嫁夫周大受,至二十二岁而夫故,生男可立仅周岁,苦节守寡,辛勤抚养儿子。可立已长成十八岁,能任薪水,耕农供母,甚是孝敬,乡里称赞。房氏自思:于已长成,奈家贫不能为之娶妻,佣工所得之银,但足供我一人。若如此终身,我虽能为夫守节,而夫终归无后,反为不孝之大。乃焚香告夫道 :“我守节十七年,心可对鬼神,并无变志,今夫要许我守节终身,遂赐圣阳二签;若许我改嫁以身资银代儿娶妇,为夫继后,可赐阴签。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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