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既定,以兵收汉阳兵工厂。司厂者为东越王子鉴,通西学,能文章。兵至,以都督府教令受代,且曰:“君能任此者,可勿行。”王不可,遂以单衣出。同时收铁厂,司厂者为李一荆,闻变归,黎公遂留治厂事。
既收汉阳,全鄂底定。遂真立军政府,分司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收集鄂中知名之士,分任职司。其条例曰:第一章,都督府。
第一条曰,都督分设各部:一曰司令,二曰罕务,三曰参谋,四曰政事。
第二条曰,前各部直辖于都督,受都督指挥命令,执行主管事务。
第三条曰,司令、军务、参谋部自下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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