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志·卷三十六

州郡二

○南豫州豫州江州青州冀州司州

南豫州刺史,晋江左胡寇强盛,豫部歼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约始自谯城退还寿春。成帝咸和四年,侨立豫州,庾亮为刺史,治芜湖。咸康四年,毛宝为刺史,治邾城。六年,荆州刺史庾翼镇武昌,领豫州。八年,庾怿为刺史,又镇芜湖。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赵胤镇牛渚。二年,刺史谢尚镇芜湖;四年,进寿春;九年,尚又镇历阳;十一年,进马头。升平元年,刺史谢奕戍谯。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谯退守寿春。简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历阳。孝武宁康元年,刺〕史桓冲戍姑孰。太元十年,刺史硃序戍马头。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历阳。安帝义熙二年,刺史刘毅戍姑孰。宋武帝欲开拓河南,绥定豫土,九年,割扬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属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十三年,刺史刘义庆镇寿阳。永初三年,分淮东为南豫州,治历阳;淮西为豫州。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为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考武大明三年〕,又分。五年,割扬州之淮南、宣城又属焉。徙治姑孰。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还扬州。九月又分,还治历阳。三年五月,又合。四年,以扬州之淮南、宣城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罢。时自淮以西,悉没寇矣。七年,复分历阳、淮阴、南谯、南兗州之临江立南豫州。泰豫元年,以南汝阴度属豫州,豫州之庐江度属南豫州。按淮东自永初至于大明,便为南豫,虽乍有离合,而分立居多。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复于淮东分立两豫。今南豫以淮东为境,不复于此更列二州,览者按此以淮东为境,推寻便自得泰始两豫分域也。徐志领郡十三,县六十一,户三万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万九千五百。今领郡十九,县九十一。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

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

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山桑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谯。

谯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铚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扶阳令,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并无。

蕲令。(别见)

城父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谯。

庐江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淮南国立。光武建武十三年,又省六安国以并焉。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九,口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七。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陆四百七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陆六百三十一。

灊令,汉旧县。

舒令,汉旧县。

始新令,《永初郡国》、何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