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志·卷三十一

五行二

《五行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谓金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恆晹,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虫,刘歆传以为毛虫。

金不从革:

魏世张掖石瑞,虽是晋氏之符命,而于魏为妖。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刘歆以为金石同类,石图发非常之文,此不从革之异也。晋定大业,多敝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应也。魏明帝青龙中,盛修宫室,西取长安金狄,承露盘折,声闻数十里,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此金失其性而为异也。

吴时,历阳县有岩穿似印,咸云“石印封发,天下太平”。孙皓天玺元年印发。又阳羡山有石穴,长十余丈。皓初修武昌宫,有迁都之意。是时武昌为离宫。班固云:“离宫与城郭同占。”饰城郭之谓也。宝鼎三年,皓出东关,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举出华里。侵边境之谓也。故令金失其性,卒面缚而吴亡。

晋惠帝永兴元年,成都伐长沙,每夜戈戟锋有火光如县烛。此轻民命,好攻战,金失其性而为变也。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成都不悟,终以败亡。

晋怀帝永嘉元年,项县有魏豫州刺史贾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从革而为变也。五月,汲桑作乱,群寇飚起。

晋清河王覃为世子时,所佩金铃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毁弃之。及后为惠帝太子,不终于位,卒为司马越所杀。

晋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袭王敦,既而中止。及还家,多变怪,照镜不见其头。此金失其性而为妖也。寻为敦所袭,遂夷灭。

石虎时,鄴城凤阳门上金凤凰二头,飞入漳河。

晋海西太和中,会稽山阴县起仓,凿地得两大船,满中钱,钱皆轮文大形。时日向莫,凿者驰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严。至明旦,失钱所在,唯有船存,视其状,悉有钱处。

晋安帝义熙初,东阳太守殷仲文照镜不见其头,寻亦诛翦。占与甘同。

宋后废帝元徽四年,义熙、晋陵二郡,并有霹雳车坠地,如青石,草木燋死。

言之不从:

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兗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凌谋共立之。遣人谓曰:“天下事未可知,愿王自爱。”彪答曰:“知厚意。”事泄,凌、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之罚也。诗云:“民之讹言,宁莫之惩。”

刘禅嗣位,谯周引晋穆侯、汉灵帝命子事讥之曰:“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若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甚于穆侯、灵帝之详也。”蜀果亡,此言之不从也。

刘备卒,刘禅即位,未葬,亦未逾月,而改元为建兴。此言之不从也。习凿齿曰:“礼,国君即位逾年而后改元者,缘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也。今可谓亟而不知礼矣。君子是以知蜀之不能东迁也。”后又降晋。吴孙亮、晋惠帝、宋元凶亦然。亮不终其位,惠帝号令非己,元凶寻诛。言不从也。魏太和中,姜维归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书呼维令反,并送当归以譬之。维报书曰:“良田百顷,不计一亩。但见远志,无有当归。”维卒不免。

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司奏帝为烈祖,与太祖、高祖并为不毁之庙。从之。按宗庙之制,祖宗之号,皆身没名成,乃正其礼。故虽功赫天壤,德迈前王,未有豫定之典。此盖言之不从,失之甚者也。后二年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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