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宋书》志·卷三十六
南豫州、豫州、江州、青州、冀州、司州
南豫州刺史,东晋时期,北方胡寇势力强盛,豫州地区被彻底攻占。晋元帝永昌元年(322 年),豫州刺史祖约才从谯城退到寿春。晋成帝咸和四年(329 年),朝廷临时设立豫州,任命庾亮为刺史,治所设在芜湖。咸康四年(338 年),毛宝担任刺史时,把治所迁到邾城。咸康六年(340 年),荆州刺史庾翼镇守武昌,同时兼任豫州刺史。咸康八年(342 年),庾怿担任刺史,又把治所迁回芜湖。
晋穆帝永和元年(345 年),刺史赵胤镇守牛渚;永和二年(346 年),刺史谢尚镇守芜湖;永和四年(348 年),治所迁到寿春;永和九年(353 年),谢尚又镇守历阳;永和十一年(355 年),治所迁到马头。晋哀帝升平元年(357 年),刺史谢奕驻守谯城;隆和元年(362 年),刺史袁真从谯城退守寿春。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 年),刺史桓熙驻守历阳;孝武帝宁康元年(373 年),刺史桓冲驻守姑孰;太元十年(385 年),刺史朱序驻守马头;太元十二年(387 年),刺史桓石虔驻守历阳。晋安帝义熙二年(406 年),刺史刘毅驻守姑孰。
宋武帝想开拓黄河以南地区,平定豫州土地,义熙九年(413 年),把扬州长江以西、大雷以北的地区,全部划归豫州,豫州的基础由此奠定。义熙十三年(417 年),刺史刘义庆镇守寿阳。永初三年(422 年),朝廷把淮河以东地区划分为南豫州,治所设在历阳;淮河以西地区为豫州。宋文帝元嘉七年(430 年),把两个豫州合并为一个;元嘉十六年(439 年)又分开;元嘉二十二年(445 年)再次合并;孝武帝大明三年(459 年),又一次分开。大明五年(461 年),把扬州的淮南、宣城两郡又划归南豫州,治所迁到姑孰。
宋明帝泰始二年(466 年),两个豫州再次合并,把淮南、宣城还给扬州;同年九月又分开,治所回到历阳;泰始三年(467 年)五月,再次合并;泰始四年(468 年),把扬州的淮南、宣城两郡划给南豫州,治所设在宣城;泰始五年(469 年),南豫州被撤销。当时淮河以西地区,全被敌军占领。泰始七年(471 年),又划分历阳、淮阴、南谯、南兖州的临江郡设立南豫州。泰豫元年(472 年),把南汝阴郡划归豫州,豫州的庐江郡划归南豫州。
考察淮河以东地区,从永初年间到大明年间,就是南豫州的范围,虽然偶尔有合并分离,但分开设立的时间居多。自从泰始初年失去淮河以西地区后,又在淮河以东分别设立两个豫州。现在南豫州以淮河以东为辖境,不再在这里另外列出两个州,读者按这里所说的以淮河以东为辖境,推究起来就能明白泰始年间两个豫州的分界了。徐爰的《州郡志》记载南豫州管辖十三个郡,六十一个县,有三万七千六百零二户,二十一万九千五百人。现在管辖十九个郡,九十一个县。距离京都水路一百六十里。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304 年),从淮南郡分设历阳郡,隶属于扬州;晋安帝时划属豫州。《永初郡国志》记载历阳郡只有历阳、乌江、龙亢三个县,何承天、徐爰的《州郡志》又记载有酂、雍丘两个县。现在管辖五个县,有三千一百五十六户,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人。
历阳令:汉朝旧县,原本属于九江郡。
乌江令:两汉时期没有这个县,《晋书》记载有乌江,《太康地志》记载属于淮南郡。
龙亢令:汉朝旧县名,原本属于沛郡,《晋太康地志》记载属于谯郡,东晋时因流民寄居而设立。
雍丘令:汉朝旧县名,原本属于陈留郡,因流民寄居而设立,起初属于泰山郡,宋文帝元嘉八年(431 年)划归历阳郡。
酂令:汉朝时属于沛郡,《晋太康地志》记载属于谯郡,因流民寄居而设立,宋文帝元嘉八年(431 年)划归历阳郡。
南谯太守(谯郡详情另见),晋孝武帝太元年间(376-396 年),在淮南临时设立郡县,后来划分土地确定为实际辖地。《永初郡国志》还记载有酂县,何承天、徐爰的《州郡志》没有。现在管辖六个县,有四千四百三十二户,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人。距离南豫州治所水路五百四十里,陆路一百七十里;距离京都水路七百里,陆路五百里。
山桑令:前汉时属于沛郡,后汉时属于汝南郡,《晋太康地志》记载属于谯郡。
谯令:汉朝时属于沛郡,《晋太康地志》记载属于谯郡。
铚令:汉朝时属于沛郡,《晋太康地志》记载属于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