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宋书》志·卷三十三

《五行传》记载:"如果轻慢宗庙、不举行祭祀、荒废祭礼、违背天时,就会导致'水不润下'——即水失去滋养万物的本性而引发灾害。"书中还提到:"君主若听不进忠言,就是所谓的'不谋'(缺乏远见)。其过失在于政令严苛,对应的天罚是持续严寒,最终导致民生贫困。伴随的异象包括:鼓妖作祟、鱼类异常、猪祸降临、耳疾流行,以及黑眚、黑祥等不祥之兆。这些都是'火气侵害水气'(火沴水)的表现。"关于"鱼孽",刘歆在《五行传》注释中将其归为"介虫之灾",认为属于蝗虫一类的虫害。

水不润下的事例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连绵,伊水、洛水涨到津阳城门,冲走数千家,淹死百姓。起初,文帝即位,从鄴迁到洛阳,营造宫室,却不建宗庙,太祖的神主还在鄴。曾在建始殿像家人礼一样祭祀,整个黄初年间都没把神主迁回洛阳,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也没有固定场所。这是轻慢宗庙、废除祭祀的惩罚。京房《易传》说:“专断事务自以为聪明,诛罚违背常理,灾害是水。这种水,下雨杀人、降霜,大风天黄。饥饿却不减少徭役,称为泰。灾害是水杀人。遏制有德之人,称为狂。灾害是水,水流杀人;水灾后地上生虫。冤案不昭雪,称为追非。灾害是冷水杀人。诛杀不止,称为不理。灾害是水导致五谷不收。大败后不悔改,称为皆阴。灾害是水流入城邑,降霜杀谷。”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洪水溢出,冲走二百多家;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县又发洪水。孙权称帝三十年,始终没在建业建七庙,只在长沙有父亲孙坚一座庙,而且郊祀礼仪缺失。嘉禾初年,群臣上奏应祭祀,又不允许。末年虽举行一次南郊祭祀,北郊却始终没举行。且三江、五湖、衡、霍、会稽等名山,都是吴、楚的望祀之地,也不见祭祀,反而祭祀罗阳妖神求福。天意像是说,孙权轻慢宗庙,不祈祷祭祀,用这惩罚让他醒悟。太元元年,又有大风涌水的异常。这年冬,孙权举行南郊祭祀,或许是借鉴灾异?回来后生病,第二年四月去世。另一说,孙权当时听信谗言,即使陆议功勋重大、子和是太子,也不得善终。与汉安帝听谗言、免杨震、废太子的事相同。且赤乌年间每年都打仗,百姓愁怨。八年秋,将军马茂等人又图谋叛乱。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雨水超过常时,冀、兗、徐、豫四州出水,淹没杀人,冲走财产。明帝即位后,便荒淫奢侈,强占幼女,甚至夺取士人的妻子,装饰宫室,妨害农战,随心所欲,到这时更严重。号令违背时节,饥荒却不减少徭役,这是水不润下的应验。

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孙亮即位四年,才立孙权庙;且整个吴国时期,都没给祖宗上尊号,不行严父之礼,昭穆顺序缺失。孙亮及孙休、孙皓又都废除南北郊祭祀,不祭祀众神。这是轻慢宗庙、不祭祀的惩罚。当时孙峻专政,也是阴胜阳的应验。

吴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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