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汉书》传·王尊传
王尊字子赣,涿郡高阳人。
少年丧父,依附叔伯,叔伯让他到泽中牧羊。
尊偷偷学习,通史书。
十三岁时,求做监狱小吏。
几年后,在太守府供职,太守拿诏书与往事考他,王尊一一作答,太守认为他很有才,任用他补做书佐,代理守属掌管监狱。
很久以后,王尊称病离开,拜郡文学为师,研究《尚书》、《论语》,通晓大义。
又被郡太守召去代理守属管理监狱,做了郡决曹史。
过了几年,太守观察王尊清廉,让他补任了辽西盐官。
几次上书朝廷谈论对国家有利的事,事下丞相御史。
初元(前48~44)中,选拔直言官员,王尊被调任虢县县令,转代理槐里县令,兼管美阳令事。
正月,美阳一女子控告养子不孝,说:“儿常以我为妻,忌妒抽打我。”王尊听说此事,派差役拘捕审问,此人供认不讳,尊说:“法律无以母为妻的条文,圣人不忍心写,这是要创造杀戮办法的案件。”王尊便出坐廷上,取不孝子悬挂在树上,让五名骑吏用弓箭射死,吏民皆惊骇。
后来皇上巡视到雍州,经过虢县,王尊供具张设按规格办理。
王尊因品第高提升为安定太守。
到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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