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纪·武帝纪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巳,诏曰:“古之立教,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