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金陵乙

金陵卖酒人某乙,每酿成,投水而置毒焉,即善饮者,不过数盏,便醉如泥。以此得“中山”之名,富致巨金。

早起,见一狐醉卧槽边,缚其四肢。方将觅刃,狐已醒,哀曰:“忽见害,请如所求。”遂释之,辗转已化为人。时巷中孙氏,其长妇患狐为祟,因问之,答云:“是即我也。”乙窥妇娣尤美,求狐携往。狐难之,乙固求之。狐邀乙去,入一洞中,取褐衣授之,曰:“此先兄所遗,着之当可去。”既服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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