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七十列传·平津侯主父列传
丞相公孙弘者,齐菑川国薛县人也,字季。少时为薛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年四十馀,乃学春秋杂说。养后母孝谨。
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贤良文学之士。是时弘年六十,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病免归。
元光五年,有诏征文学,菑川国复推上公孙弘。弘让谢国人曰:“臣已尝西应命,以不能罢归,原更推选。”国人固推弘,弘至太常。太常令所征儒士各对策,百馀人,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状貌甚丽,拜为博士。是时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诏使弘视之。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
弘为人恢奇多闻,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人臣病不俭节。弘为布被,食不重肉。后母死,服丧三年。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于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馀,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之。二岁中,至左内史。弘奏事,有不可,不庭辩之。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汲黯先发之,弘推其后,天子常说,所言皆听,以此日益亲贵。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倍其约以顺上旨。汲黯庭诘弘曰:“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倍之,不忠。”上问弘。弘谢曰:“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毁弘,上益厚遇之。
元朔三年,张欧免,以弘为御史大夫。是时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原罢之。于是天子乃使硃买臣等难弘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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