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聊斋志异》·卷十二 新郑讼

长山县石宗玉,是个进士出身,在新郑县当县令。有一个远客张某人,在外经商,因生了病,既不能步行,又不能骑马,便雇了一辆人力车回家。身上带着做买卖赚的五千贯钱。由两个车夫载着他在路上走。

到了新郑县城,两个车夫把车子放在路边,去买东西吃,张某自己一人守着钱躺在车上。有个某甲从这车旁经过,偷眼一看,见车上没有别人,就去抢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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