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版《聊斋志异》·卷十一 乐仲

乐仲,是西安人,还没出生时父亲就去世了,是遗腹子。母亲信佛,一辈子不吃荤酒。乐仲长大后,能吃好喝,嘴上虽不敢说,心里却讥笑母亲太愚,常常拿甘甜肥美的东西劝母亲享用,总遭母亲呵斥、拒绝。后来,母亲一病不起,弥留之际,忽然苦苦想肉吃。乐仲急切间找不到,便从自己左腿上割下块肉献给了母亲。母亲吃了后,病稍好了点,却又后悔破了戒,竞不吃不喝,绝食而死。乐仲痛不欲生,心想母亲是吃了自己的肉才悔恨死的,不禁气愤地用刀猛刺自己的右腿,以至于露出了骨头。家里的人急忙将他救下。又敷药包一皮扎起来,所幸不长时间便好了。心里惦念着母亲一辈子守节受苦,又哀痛母亲太愚,一气之下,烧了母亲生前供奉的佛象,立起母亲的牌位,早晚祭祀。常常是酒醉后,便对着牌位痛哭上一场。

后来,乐仲长到二十岁,结婚娶妻,此时还是个童男。婚后三天,便对人说:“男女共居一室,真是天下最污秽的事情!我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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