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宋书》·何承天传
何承天,东海郯城人,叔伯祖父何伦,是西晋时右尉将军,何承天五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徐氏,是徐广的姐姐,生性聪慧学识广博,所以何承天小时候便开始接受教义,经史百家,没有不详尽通习的。其叔父何月兮是益阳县令,他跟随何月兮一起去任所。
晋隆安四年(400),南蛮校尉桓伟任命何承天为参军,当时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继举兵反抗朝廷,何承天惧怕祸乱不息,遂弃职还于益阳。起义之初,长沙公陶延寿任命何承天为他的辅国府参军,派人通报以尊奉宋高祖,于是任命何承天为浏阳县令,不久他便离职还于京都,抚军将军刘毅镇守姑孰城,授官何承天为兼代参军。刘毅曾经外出行走,鄢陵信史陈满用弓箭射鸟,箭误中了值勤的将领,虽然没有射死人,但是处以弃市之刑。何承天提议说:“官司应重视实情断决,有疑问则从轻处理,先前使汉文帝刘恒所乘之马受惊的人,张释之以犯跸之罪名弹劾,而处罚也只到罚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明白他无意惊动帝王之马,所以不以惊驾的重罚施加于他,而是施加以不同的条例,现在陈满的本意在于射鸟,不是有意射人,按照法律,因过失误伤人命的,判三年刑,何况还没有伤人呢?只轻微处罚一下就行了。”何承天被补任为宛陵县令,赵忄炎为宁蛮校尉、寻阳太守,拜请何承天为司马。不久何承天离职。
宋高祖刘裕以何承天为太尉行参军。高祖讨伐刘毅,留下诸葛长民为监军,诸葛长民私自怀有异心,刘穆之偷偷问何承天说:“宋公此次出行能否成功呢?”何承天回答说:“不担心无法判决,我还有另外一丝担忧,宋公以前从左里城回到石头城,多高兴啊,这次回来,只不过是再重复一次罢了。”刘穆之说:“不是你说我还听不到这话,近来,渴望像丹徒刘郎(布衣)那样,恐怕也不能够了。”随后,何承天被任命为太学博士,义熙十一年(415),何承天为世子征虏参军,随后迁职为西中郎中军参军,钱塘县令。宋高祖刘裕在寿阳,宋台建立,召何承天为尚书祠部郎,与傅亮一起共同撰修朝仪。永初末年委任何承天为南台治书侍御史。
谢晦镇守江陵,拜请何承天为南蛮长史,当时有一个叫尹嘉的人,家境贫寒,其母亲熊氏以自己为典质替尹嘉偿还债务。尹嘉因不孝获罪当处死刑,何承天提议说:“根据官府宣布的法令,全面考查尹嘉大辟罪之事,符合法吏葛滕的规范。母亲控告儿子不肖,并要求杀掉他是允许的,法令说,违反触犯教义法令,在尊重恭顺方面有不足,父母要求杀掉他,都是允许的,对被控告人的处罚只有依据控告人的要求来做。慎重探求这件事的原委,尹嘉的母亲陈述说自己愿意做典质换钱,为儿子还债,尹嘉虽然因为恭顺不至而触犯教义,但是其母却没有请求杀掉尹嘉,熊氏用还债使他生存下来,而现在却要杀掉他,这就没有顺从所求人的要求。此事开始以不孝为理由而控告,终止于由出卖而判罪,从这事两方面看,母亲和儿子都受了罚,葛滕所依据的法律,没有这条款,尹嘉生存下来意义很大,依理却难以申辩。明白教义然后阐发,怜悯他因愚昧而受蒙蔽。明晓德义慎重处罚,文王以此体恤下民;商议牢狱赦免死刑,中孚(卦名)于是流传苍生。说到实情那么母亲为儿子痛苦,说到恭敬那么是没达到礼仪的,现在放弃乞求宽恕的要求,依照被杀头的条例,用尊敬恭顺的法度,施加于有饥寒之患的贫民,确实不是惩罚重罪而宽容轻微的,甚至可以抛开有罪之名,我认为免除尹嘉的死刑,似以春天的恩泽普照万物的恩情。赦免熊氏的过失,用以表明为儿子受苦是合宜的,那么,蒲亭虽然简陋,却可以同圣明比德,豚鱼虽是微物,却流传到今日。”尹嘉之事没有判决,恰逢大赦,得以释免。
谢晦荐举何承天为卫将军,后迁职咨议参军,兼做记室。宋元嘉三年(426),谢晦将被讨伐,他的弟弟黄门郎谢嚼用密信通报于他,谢晦问何承天说:“如果真是这样,你叫我如何呢?”何承天说:“以君王的尊贵,举天下之兵攻打一州,大小既不相同,方向也不一样,逃到境外以求自保,这是上计。其次派遣亲信带领兵士驻扎义阳,将军你率领部队在夏口交锋,如果战败了,就奔向义阳然后往北部边境出逃,这是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