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二十
◎哀公起元年,尽十四年
[疏]公名蒋,定公之子,敬王三十六年即位。十四年西狩获麟,《春秋》终矣。二十七年薨,谥曰哀。《周书·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随久不见者,衰微也。称侯者,本爵俱侯,土地见侵削,故微尔。定六年郑灭许,今复见者,自复也。○不见,贤遍反,下“复见”同。复,扶又反。
[疏]注“随久”至“微也”。○释曰:僖二十年冬“楚人伐随”以来,更不见经,将是衰微,不能自通于盟会故也。“本爵俱侯”者,随本侯爵,自僖二十年见经,至今俱侯,盟更不为贬黜,但土地见祲削,故微尔。昭八年“楚师灭陈”,十一年“楚师灭蔡”,十三年诸侯会于平丘而复陈、蔡,故经书“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是有文见复也。其许男,则定六年“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其间更无归文。今许男复见经者,明是许男自复。
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此该之变而道之也。该,备也。《春秋》书郊终于此,故于此备说郊之变。变谓郊非其时,或牲被灾害。
[疏]“此该”至“之也”。○释曰: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三卜,礼之正。凡书郊皆讥。范例云书郊有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一也;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二也;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三也;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四也;襄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者,五也;定公、哀公并有牲变,不言所食处,不敬莫大,二罪不异,并为一物,六也;定十五年五月郊,七也;成十七年“九月,用郊”,八也;及此年“四月,辛巳,郊”,九也。下传云“子之所言”,至“道之何也”。然则据此而言,牛有伤损之异,卜有远近之别,亦在其间。 于变之中,又有言焉。于灾变之中,又有可善而言者。
[疏]注“于灾”至“言者”。○释曰:郊牛日日展视其觓角,而知其伤,是展尽道矣。即于灾变之中,有可善而言者,但备灾之道不尽,致此天灾,而鼷鼠食角,故书以讥之也。
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觓角而知伤,展道尽矣。展道虽尽,所以备灾之道不尽,讥哀公不敬,故致天变。○觓音纠,又音求。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夏四月郊,不时也。五月郊,不时也。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凯曰:“不时之中,有差剧也。夏始承春,方秋之末,犹为可也。”○有差,初卖反。
[疏]注“不时”至“可也”。○释曰:自正月、二月、三月,此三春之月,是郊天之正时也。若夏四月、五月以后,皆非郊月,如其有郊,并书以示讥。然则郊是春事也,如郊在四月、五月之中,则是以夏始承春,其过差少。若郊在九月之中,则是以秋末承春,其过极多,则自五月至八月,其间有郊,亦以承春远近为过之深浅也。
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者也。在成十七年。郊三卜,礼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所谓三卜也。郑嗣曰:“谓下一辛而三也。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
[疏]注“郑嗣”至“三也”。○释曰:如嗣之意,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日,为郊之时,则于此一辛之上卜,不吉,以至二卜,不吉,以至三卜。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
四卜,非礼也。僖三十一年、襄十一年皆四卜。五卜,强也。成十年五卜。
[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