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书》·内篇
葬者乘生气也。 生气即一元运行之气,在天则周流六虚,在地则发生万物。天无此则气无以资,地无此则形无以载。故磅礴乎大化,贯通乎品汇,无处无之,而无时不运也。陶促曰:先天地而长存,后天地而固有。盖亦指此云耳。且夫生气藏于地中,人不可见,惟循地之理以求之,然后能知其所在。葬者能知其所在,使枯骨得以乘之,则地理之能事毕矣。
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
五气即五行之气,乃生气之别也,夫一气分而为阴阳,析而为五行,虽运于天实出于地。行则万物发生,聚则山川融结,融结者,即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也。 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父母骸骨,为子孙这本,子孙形体,父母之枝,一气相应,由本而达枝也。考试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他地之美恶也。地美则神灵安,子孙盛,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也。恶则反是。蔡季通曰:生死殊途,情气相感,自然默与之通。今寻暴骨,以生人刺血滴之而渗入,则为亲骨肉,不渗则非。气类相感有如此者。则知枯骨得荫,生人受福,其理显然,不待智者而后知也。或谓抱养既成,元非遗体,僧道嗣续,亦异所生,其何能荫之有?而不知人之心通乎气,心为气之主情通则气亦通,义绝则应本绝。故后母能荫前母子,前母亦发后母儿。其在物则萎薮螟蛉之类是也,尚何疑焉。
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 父母子孙,本同一气,互相感召,如受鬼福,故天下名墓,在在有之。盖真龙发迹,迢迢百里,或数十里,结为一穴。及至穴前,则峰峦矗拥,众水环绕,叠樟层层,献奇于后,龙脉抱卫,砂水贫聚。形穴既就,则山川这灵秀,造化之精英,凝结融会于其中矣。苟盗其精英,空窃其灵秀,以父母遗骨藏于融会之地,由是子孙之心寄托于此,因其心之所寄,前能与之感通,以致福于将来也。是知人心通乎气,而气通乎天。以人心之灵,合山川这灵,故降神孕秀,以钟于生息之源,而其富贵贫贱,寿夭贤愚,靡不攸系。至于形貌之娇丑,并皆肖象山川这